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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64651256228734

    px是絕對單位,不支援IE的縮放,em是相對單位。   我在調整本blog的時候,發現不僅僅是字型,將行距(line-height),和縱向高度的單位都用em。保證縮放時候的整體性。   em指字型高,任意瀏覽器的預設字型高都是16px。所以未經調整的瀏覽器都符合:1em=16px。那麼12px=0.75em,10px=0.625em。為了簡化font-size的換算,需要在css中的body選擇器中宣告Font-size=62.5%,這就使em值變為16px*62.5%=10px,這樣12px=1.2em,10px=1em,也就是說只需要將你的原來的px數值除以10,然後換上em作為單位就行了。em有如下特點:   1.em的值並不是固定的;   2.em會繼承父級元素的字型大小。   重寫步驟:   1.body選擇器中宣告Font-size=62.5%;   2.將你的原來的px數值除以10,然後換上em作為單位;   簡單吧,如果只需要以上兩步就能解決問題的話,可能就沒人用px了。經過以上兩步,你會發現你的網站字型大得出乎想象。因為em的值不固定,又會繼承父級元素的大小,你可能會在content這個div裡把字型大小設為1.2em,也就是12px。然後你又把選擇器p的字型大小也設為1.2em,但如果p屬於content的子級的話,p的字型大小就不是12px,而是1.2em=1.2*12px=14.4px。這是因為content的字型大小被設為1.2em,這個em值繼承其父級元素body的大小,也就是16px*62.5%*1.2=12px,而p作為其子級,em則繼承content的字型高,也就是12px。所以p的1.2em就不再是12px,而是14.4px。   3.重新計算那些被放大的字型的em數值。避免字型大小的重複宣告,也就是避免以上提到的1.2*1.2=1.44的現象。比如說你在#content中聲明瞭字型大小為1.2em,那麼在宣告p的字型大小時就只能是1em,而不是1.2em,因為此em非彼em,它因繼承#content的字型高而變為了1em=12px。   詭異的12px漢字(原因待查)   本現象只發生在12px的漢字,英文不存在此現象。   總結:  本人認為em已經過時了,沒必要用em,因為現在瀏覽器都升級到新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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