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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洋房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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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注意了,出資與房產登記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由於中國房產權屬適用登記主義制度,房產登記在兩人名下,應屬於兩人的共同財產。
1.我們可以與父母補充簽訂借款協議,證明這筆出資款是由父母借給我們買房,屬於購房款,撇清贈與關係,作為債權處理。那麼,這筆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有義務共同償還借款,這樣即使另一方不願放棄房產,我們也能最大限度減少父母的損失。
婚姻的目的不是財產,但財產問題卻是婚姻必須面對的一關,婚房的歸屬的確是現在很多人關注的話題,在結婚之前,也確實需要明確瞭解相關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婚姻不僅需要感情,還需要物質基礎。為結婚而準備的小到柴米油鹽,大到房產車輛,這些財產到底是屬於誰的呢?
婚前由一方按揭買房,誰付首付房子就算誰的婚前財產,跟婚後是個人還款,還是夫妻共同還款沒關係。因為對於房子來說,買房時銀行已經替首付方支付了全部房款,相當於首付方已經履行了房屋買賣合同,之後的還款過程只與銀行有關,與房子的所有權沒有關係。
雖然房子是首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在夫妻共同還款的情況下,財產分割時,共同還貸的部分要拿出一半,折價補償給另一方,補償應包括本金、銀行利息和房屋的升值部分。
如果是父母出資買房,按揭購買的情況同上。
如果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很可能遇到婚前和婚內都要付款的情形,這種情況下,父母在付款時最好直接從自己的賬戶轉給房屋的賣方,實現銀行賬戶隔離,如果把錢打給孩子,再由孩子轉賬給賣方,一旦涉及財產分割,不易與婚後夫妻共同存款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