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第11條中規定: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疏忽或曲解事實以及舞弊產生的影響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盤盈等。
存貨和固定資產的盤盈都屬於前期差錯,但存貨盤盈通常金額較小,不會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以前年度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進行判斷,因此,存貨盤盈時透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衝減“管理費用”,不調整以前年度的報表。
而固定資產是一種單位價值較高、使用期限較長的有形資產,因此,對於管理規範的企業而言,在清查中發現盤盈的固定資產比較少見,也不正常,並且固定資產盤盈會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以前年度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判斷。因此,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處理,透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如果固定資產是3月1日買來的,12月1日發現,直接補記在當年就可以(屬於漏記),不屬於盤盈。固定資產盤點的目的是為了核對賬實,而固定資產是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所以,這裡的“賬”是指會計年度的最終結果。
依據《企業會計原則第4號——固定資產》及其使用指南的有關規則,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後期過失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而原來則是作為當期損益,之所以新原則將固定資產盤盈作為後期過失停止會計處置,是以這些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呈現由於企業無法控制的要素而形成盤盈的能夠性極小,甚至是不能夠的為實際根底的,該些資產假如呈現盤盈,肯定是企業本身“客觀”緣由所形成的,或許說以前會計時期少計或漏計該些資產等會計過失而構成的,所以,該當依照後期過失停止更正處置。舊原則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直接影響淨利潤,新原則經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計入未分配利潤,使企業的報表愈加通明,這樣也能在一定水平上控制人為調停利潤的能夠性。
固定資產盤虧形成的損失,該當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在財富清查中盤虧的固定資產,按盤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置財富損溢——待處置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預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預備”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第11條中規定: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疏忽或曲解事實以及舞弊產生的影響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盤盈等。
存貨和固定資產的盤盈都屬於前期差錯,但存貨盤盈通常金額較小,不會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以前年度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進行判斷,因此,存貨盤盈時透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衝減“管理費用”,不調整以前年度的報表。
而固定資產是一種單位價值較高、使用期限較長的有形資產,因此,對於管理規範的企業而言,在清查中發現盤盈的固定資產比較少見,也不正常,並且固定資產盤盈會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以前年度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判斷。因此,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處理,透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如果固定資產是3月1日買來的,12月1日發現,直接補記在當年就可以(屬於漏記),不屬於盤盈。固定資產盤點的目的是為了核對賬實,而固定資產是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所以,這裡的“賬”是指會計年度的最終結果。
依據《企業會計原則第4號——固定資產》及其使用指南的有關規則,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後期過失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而原來則是作為當期損益,之所以新原則將固定資產盤盈作為後期過失停止會計處置,是以這些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呈現由於企業無法控制的要素而形成盤盈的能夠性極小,甚至是不能夠的為實際根底的,該些資產假如呈現盤盈,肯定是企業本身“客觀”緣由所形成的,或許說以前會計時期少計或漏計該些資產等會計過失而構成的,所以,該當依照後期過失停止更正處置。舊原則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直接影響淨利潤,新原則經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計入未分配利潤,使企業的報表愈加通明,這樣也能在一定水平上控制人為調停利潤的能夠性。
固定資產盤虧形成的損失,該當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在財富清查中盤虧的固定資產,按盤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置財富損溢——待處置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預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預備”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