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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31658944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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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adazhu1
保險中所說的“全殘”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雙目永久完全失明。
(二)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三)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六)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七)咀嚼,吞嚥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八)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擴充套件資料:
保險金的賠償給付是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方法。原則上保險補償以現金履行賠償給付責任。但是,對於財產保險,也可以採取修復、重置等辦法補償損失。明確保險金的賠償給付辦法,有利於保險人履行保險責任。
如果客戶是在保險條款列明的責任免除情形下發生的保險事故,則不會得到補償或給付;反之,如果客戶發生了保險責任內的保險事故,則不僅可以得到保險公司補償或給付的保險金,而且是免稅的。
參考資料:
單純的重疾險就是題主所說的保生不保死
單從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來,重大疾病保險,重大疾病才給賠的保險,人如果沒了、或者不知道因為什麼重大疾病沒的,怎麼去理賠呢?
其實題主想單純的配重大疾病保險不是不可以,但是還是建議加一個壽險,起碼是定期壽險。
希望有幫助,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