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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73563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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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孟憲生律師
雙核式的服務模式設計,是業主與物業公司矛盾的重要原因。
建築物管理的權利主體和責任主體都是業主,如何管理取決於業主共同意志。管理人按照業主的意志進行管理,收取酬金(服務費),利益關係是清楚,不會有大矛盾。
既有物業管理模式,是將一個持續性的財產管理設計為一次性交易,必然引發利益之爭。
雙核式的服務模式設計,是業主與物業公司矛盾的重要原因。
建築物管理的權利主體和責任主體都是業主,如何管理取決於業主共同意志。管理人按照業主的意志進行管理,收取酬金(服務費),利益關係是清楚,不會有大矛盾。
既有物業管理模式,是將一個持續性的財產管理設計為一次性交易,必然引發利益之爭。
對立,其實也就是矛盾,這個作用哲學原理來解釋,最好理解! 物業和業主永遠對立,這裡麵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同一性原理和鬥爭性原理。
第一,物業和業主永遠對立就對了,體現了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是指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之中,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簡言之,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
第二,物業和業主誰也離不開誰,體現了矛盾的同一性原理。指矛盾雙方相互依存,就是矛盾雙方互為存在的前提,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為條件,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
第三,物業和業主永遠鬥爭,體現了矛盾的鬥爭性原理,是指矛盾著的對立面之間相互排斥、相互對立。
以上是哲學理論回答,最後我用自己看法來回答。 有業主就得有物業,因為有人的地方,就需要有服務。業主和物業雙發透過協商簽訂了服務合同,那麼雙方就得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職責。那為什麼會對立呢?問題就出現在執行過程中,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業主原因。我相信,絕大多數業主對合同內容幾乎沒看過,更不用說了解。當自己房屋和生活方面出現問題時,第一個出現在腦海業中的辦法就是找物業,根本不想合同內容,不想該找物業還是不該找,屬於不屬於物業所服務的內容。結果業主有問題找物業了,物業一看,這不屬於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就不提供服務,結果定鬧個不歡而散。
第二,物業原因。物業為了節省錢財充實自己腰包,對於業主的正當訴求故意愛答不理,耍賴,拖延,扯皮,或者不作為。這種情況很普遍,比如拖延,絕大多數社群都有。
解決辦法,推動自由市場機制,每年對物業進行滿意度調查,對業主們很不滿意的要求撤換的,應立即撤換!每個小區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作為代表出面辦事比較方便。建立相應的群,方便溝通和通知。對於違法犯罪事件,該報警報警,該舉報舉報,2018實行嚴打,絕大多數黑社會和違法亂紀官員被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