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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77938392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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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陽系長兼地球球長
辭職申請和辭職通知告知!
看主權在哪裡嘍、如果員工有主權、那麼我想走、就按照勞動法提前一個星期或者提前一個月告訴公司、通知公司、
如果主權在公司、那麼就是申請、有點老大老闆、我不想做了、讓我走吧!這樣子!
如果主權在員工、那麼是這樣子的、主管、我不想做了、給你一個月時間重新招聘人力、一個月時間夠長了吧、如果這個過渡期公司沒有新的員工進來、是公司的事、公司的責任、到期自動解除關係、前提是你必須把辭職報告寫好交上去、交上去等於告訴主管公司
辭職申請是辭職者向原工作單位辭去職務時寫的申請書,是要等待批覆以後才能辭職。辭職通知是明確的已經辭職了。也就是說先有辭職申請,再有辭職通知。
勞動者辭職不僅僅可以用寫《辭職報告》、《辭職申請》、《辭呈》等方式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透過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辭職通知書》的方式,按規定的程式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充分享受法律賦予你的權利。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正常情況分兩種: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