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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flus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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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zyyo24296
同居和結婚除了一張結婚證還有以下的區別:
1、在法律上有區別。同居的兩個人只是住在一起,可以理解為同租,就是相當於兩個人住在一起,這兩個人一般都是戀人關係,當然也可以不是戀人,在法律上也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所以即使兩個人決定不同居只需要兩個人自己商量就可以了。而結婚是有法律意義的,它會受到《婚姻法》的約束,也享受《婚姻法》的福利。同居的關係不受法律的約束,就算你的伴侶有了另外的伴侶,也沒有任何問題。法律上認可的就是結婚證。你不能要求任何的賠償,因為這隻能當作是談戀愛裡面的感情問題。但是如果有結婚證的話,對方這就屬於犯罪了。
2、同居與結婚最大的區別就在財產的劃分上。有結婚證的人,婚後的財產都是屬於兩個人共同游泳的,所以兩人如果分開的話,離婚的時候財產是需要分割的,這部分可以協商。但是同居關係就是兩個獨立的個體,財產都是自己獨有的,你的財產跟我無關,我的財產也跟你無關。兩個人同居的時候財產也是分開的,不再同居的時候財產也跟對方沒有關係。
3、解除關係的時候方式也是不同的。結婚的人受到法律的約束,所以解除的時候也要到民政局去辦理離婚手續,不能就口頭商量就解決了,必須要去相關部門辦理手續,還要領取了離婚證才算真正的解除了婚姻關係。但是同居關係解除就跟談戀愛分手一樣,只要雙方自願,只要搬離住的地方就可以馬上解除,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所以同居關係其實就像是談戀愛的男女朋友關係,而結婚才是夫妻關係。如果雙方都沒有配偶,那麼他們之間的同居關係,可以自己解決,想走就走。但是如果想要自己的感情和財產得到保障的話,那麼還是要辦理結婚的。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同居生活的男女關係結合形成的關係可分為兩種:一是事實婚姻,二是同居關係。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並且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兩性結合。其具有以下特徵:(1)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2)具有目的性和公開性。即雙方當事人具有終生共同生活的目的,並以夫妻名義公開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3)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和禁止條件。 同居關係,是指均無配偶的男女雙方在未辦理結婚登記,又不符合結婚實質條件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兩性關係。同居關係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雙方均無配偶,不辦理結婚登記,也不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以夫妻名義同居;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須具備5個條件:與婚外異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義,時間上持續,狀態上穩定,共同居住。 雖然只是一張紙,受法律保護和不保護的區別。 麻煩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