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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打官司都是業主敗訴的同時物業費減半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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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齊洪建—小區論道

    業主對於物業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瞭解的不夠,維權素質不高。物業公司的管理者服務意識差,從業人員的入職門檻低,培訓不到位,不嚴格按照地方服務標準等級提供服務。一旦產生糾紛,進入訴訟程式,法院只得根據證據,採用打折物業費價格的方式,支援業主的維權請求。

  • 2 # 說天評地鹽城哥

    這話其實並不嚴謹。說物業忽悠業主,其實這話就不正確。但是隻要物業費官司,那肯定是業主敗訴。造成這種現象主要有以下原因:

    1.小區業主一盤散沙,都是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沒有人會主動領頭挑起維權的責任。縱然有人領頭了,也是被業主和物業公司的各種詆譭。在這樣的情況下,自然沒有人願意起頭維權。畢竟不拿一分錢,還要倒貼部分錢出來維權的。既然出錢出力還不討好,那就算了。你物業愛咋辦咋辦吧。

    2.物業公司其實最怕的就是有業主起頭維權。只要小區裡有人起頭維權的時候,物業一般都會盡可能的選擇各個擊破。無法協商或者收買的時候,那就是謠言打擊和戴金鍊子光頭墨鏡男的威嚇。很多業主在這樣的打擊之下,自然阿彌陀佛。心裡想想,我一個人何必為難物業,又不是我一個人的事。

    3.物業公司不作為,只有業委會才能正式的解除物業公司。而作為業主而言,只能是涉及個人利益部分不作為的證據才會被採信。什麼衛生綠化什麼的公共部分不作為,一個業主的意見是沒有任何用處的。物業公司只要在一天,你就必須被計算物業費。哪怕他除了收垃圾,其他什麼都不幹。

    4.開庭時,第一步都是調解。物業公司也不想真的過分得罪業主,因此物業公司基本在開庭前調解時都會主動讓步。畢竟物業公司還是想要在小區混,物業費還是能收多少收多少的。真的鬧僵了,所有的物業費都等打官司來收吧。物業可能有那麼多精力和時間?而很多業主說白了就是為了少交點罷了,既然物業做出讓步,那就能少交就少交吧。一分不交也不可能的了。

    其實不管物業公司還是業主,都是相互的。如果業主真的能積極維權,督促物業公司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業主也能在物業公司盡職後圓滿的交物業費,那豈不是兩全其美?物業公司就是欠打的牛,你抽一鞭子,它就前進一點。而絕大部分業主就是自私鬼,只有觸及到自己的利益或者生活才會知道疼。那時候已經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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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薛wei忠

    我深有體會物業公司就是個空麻袋被米,只要有個營業執照三級就可以了,社會上招來8個保安,買8套保安衣服,請幾個外來務工人員保潔工就可以上崗接物業了。

  • 4 # 餘與吾

    用“忽悠”二字是不對的,應該問一問物業,為什麼不向業主公佈收支帳目?為什麼在一些專案上,例如地面停車收費,電梯牆面廣告收入、公用設施出租收入,這些都屬於業主共有的收入,至今物業還在自留,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嗎?路街保潔垃圾清運屬於城市管理環衛的事,市民交了垃圾費的,物業包攬屬於“強賣”重複收費。

  • 5 # 金輝物業真Tm髒

    物業公司就是忽悠業主的,所以如果與物業公司有實質性對話時請記好一定攜帶錄音或錄影裝置,避免物業公司反悔。自己的經歷,物業公司對業主的回覆在沒有錄音或錄影都如同放屁。穿了褲子就不認人,這是它們的本能、本性決定的。金輝物業公司就是這樣的一群人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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