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中如何引用某個單元格中的資料作為引用地址
一、這要用到INDIRECT函式
二、INDIRECT函式的定義
返回由文字字串指定的引用。此函式立即對引用進行計算,並顯示其內容。當需要更改公式中單元格的引用,而不更改公式本身,請使用函式 INDIRECT。
語法
INDIRECT(ref_text,a1)
Ref_text 為對單元格的引用,此單元格可以包含 A1-樣式的引用、R1C1-樣式的引用、定義為引用的名稱或對文字字串單元格的引用。如果
ref_text 不是合法的單元格的引用,函式 INDIRECT 返回錯誤值 #REF!。
注意:如果 ref_text 是對另一個工作簿的引用(外部引用),則那個工作簿必須被開啟。如果源工作簿沒有開啟,函式 INDIRECT 返回錯誤值
#REF!。
A1 為一邏輯值,指明包含在單元格 ref_text 中的引用的型別。
如果 a1 為 TRUE 或省略,ref_text 被解釋為 A1-樣式的引用。
如果 a1 為 FALSE,ref_text 被解釋為 R1C1-樣式的引用。
三、舉例
(1)假設要在A1單元格中寫入100,要在A2單元格得出B100單元格的內容,則可以在A2單元格寫入公式
=INDIRECT("B"&A1)
(2)假設在A1單元格中寫入“B”,在B1單元格中寫入了100,想在C1單元格中得出B100單元格中的資料,則C1單元格中寫入公式
=INDIRECT(A1&B1)
(3)假設B1單元格中寫入的單元格地址“B100”,A1單元格中要引用它所代表的B100單元格的內容,則可以在A1單元格寫入公式
=INDIRECT(B1)
(4)假設要在A1單元格得出對B100單元格的引用,那麼A1單元格的公式可以寫成
=INDIRECT("B100")
EXCEL中如何引用某個單元格中的資料作為引用地址
一、這要用到INDIRECT函式
二、INDIRECT函式的定義
返回由文字字串指定的引用。此函式立即對引用進行計算,並顯示其內容。當需要更改公式中單元格的引用,而不更改公式本身,請使用函式 INDIRECT。
語法
INDIRECT(ref_text,a1)
Ref_text 為對單元格的引用,此單元格可以包含 A1-樣式的引用、R1C1-樣式的引用、定義為引用的名稱或對文字字串單元格的引用。如果
ref_text 不是合法的單元格的引用,函式 INDIRECT 返回錯誤值 #REF!。
注意:如果 ref_text 是對另一個工作簿的引用(外部引用),則那個工作簿必須被開啟。如果源工作簿沒有開啟,函式 INDIRECT 返回錯誤值
#REF!。
A1 為一邏輯值,指明包含在單元格 ref_text 中的引用的型別。
如果 a1 為 TRUE 或省略,ref_text 被解釋為 A1-樣式的引用。
如果 a1 為 FALSE,ref_text 被解釋為 R1C1-樣式的引用。
三、舉例
(1)假設要在A1單元格中寫入100,要在A2單元格得出B100單元格的內容,則可以在A2單元格寫入公式
=INDIRECT("B"&A1)
(2)假設在A1單元格中寫入“B”,在B1單元格中寫入了100,想在C1單元格中得出B100單元格中的資料,則C1單元格中寫入公式
=INDIRECT(A1&B1)
(3)假設B1單元格中寫入的單元格地址“B100”,A1單元格中要引用它所代表的B100單元格的內容,則可以在A1單元格寫入公式
=INDIRECT(B1)
(4)假設要在A1單元格得出對B100單元格的引用,那麼A1單元格的公式可以寫成
=INDIRECT("B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