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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在朴槿惠的終審宣判書中說,“對朴槿惠重判,就是為了警告今後的總統”,這是在威脅當今總統文在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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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明空奕奕

    南韓大高法院對朴槿惠案的終審判決書是由南韓大法院全體協議會做出的,並非某一個大法官的個人意志。不過,根據南韓《中央日報》的分析報道顯示,南韓大法院這次對朴槿惠案做出的可能造成量刑加重的終審判決,並非僅僅是為了針對朴槿惠政府;而是警示所有將來或者現在在南韓手握重權的所有公職人員。這更是向南韓民眾宣示,任何公職人員若有有失公平的職務腐敗,都將面臨刑事責任。

    南韓大法院在2019年8月29日就“親信干政案”做出終審裁定,駁回原有判決,並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理由是朴槿惠作為南韓前總統,所涉受賄罪應該單獨審理。這樣的判決結果意味著已經被判刑期可達三十年的朴槿惠,量刑有望加重。毫無疑問,南韓大法院的判決結果讓朴槿惠更加沒有出頭之日。

    朴槿惠冤不冤?不冤!作為一國總統,混淆友情和政治,讓自己沒有任何政治身份的閨蜜大肆深入干涉國家政治,這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不可能被民眾允許的。南韓同樣如此,朴槿惠當初以壓倒性優勢當選南韓總統,身負南韓民眾無限期待。可是閨蜜干政東窗事發,朴槿惠人社崩塌,跌下政治神壇,並且被判重刑。

    如果南韓大法院殺雞儆猴,拿朴槿惠警示後人,就必須為朴槿惠喊冤了!

    朴槿惠罪無可恕,二審判決刑期結果顯示,根據朴槿惠所涉各項罪名刑期累計可達三十年。對已經67歲的朴槿惠而言這已經是終老獄中的絕望!大法院裁決重審,縱然量刑加重,刑期加長也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已經是百病纏身的朴槿惠,怎麼可能在獄中服刑三十年乃至很更長時間?大法院的做法就是一個笑話!

    再者,既然南韓是所謂的民主國家,法律健全,還有必要把重刑加在一個人身上來警示後來者?如果是這樣,警示也沒有用,那是南韓的法律和制度有了問題。不能把國家機器運轉的毛病,全部懲罰在朴槿惠一個人身上吧?南韓大法院的做法沒有任何實際意義,解釋更是不著邊際,可憐的是朴槿惠成了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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