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對商業模式缺乏創新目前,中國電子商務法律處於對傳統商業模式和國外經營模式的模仿的水平上,缺乏結合中國國情的創新模式。中國擁有不少電子商務網站,但大部分網站走的是“大肆炒作、吸引公眾、爭取廣告”這樣一條路子,2008年以來,受到世界經濟危機的影響,中國不少網際網路企業出現了危機。在深刻的教訓面前,電子商務法律要重新考慮自身定位,迴歸到“以利潤為中心”的軌道上。 2電子商務法律對社會信用體系的影響沒有形成在市場經濟中,中國信用體系還沒有建立和完善,社會化信用體系很不健全,信用心理不健康。交易行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嚴厲的社會監督。在網上交易中,如何保護企業的商務秘密?如何確定交易雙方的真實身份和可靠性?如何保證交易達成後的不可否認性和不可修改性?如何保證網上支付的安全?網上交易發生糾紛怎麼辦?如何取得滿意的售後服務?這些令人擔憂的問題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中國企業和消費者對電子商務法律的信心和熱情。 3掌握電子商務法律知識和電子商務技術人者的匱乏電子商務是一個跨學科的領域,涉及到計算機、經濟、管理、法律等各個方面。電子商務人才實際上是一種複合型人才,目前社會上的電子商務培訓班。在教學過程中沒有按照這門課程本身的內在規律和實際需求來進行科學系統的設計。以這樣的電子商務的教學水平,要培養一批既懂電子商務技術,又有金融、商貿、物流、法律等知識的跨領域的專門人才、複合人才,存在很大難度。另外,目前國內電子商務的教育和培訓還缺乏統一的管理和規範。 4電子商務政策法規很不健全在宏觀層面上,政策法規不健全、標準不統一以及商務實踐的盲目性等顯示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缺乏統一的指導方針、發展規劃和實施戰略。雖然,中國已經出臺了一些有關政策法規,但總體來看,還是很不健全的,目前針對電子商務的專門立法還是空缺,尤其是在跨國家、跨地區、跨部門協調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如國家計委、商務部、資訊產業部等政府部門均出臺了有關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報告,但由於側重點不同且缺乏相互之間的協調,顯得政出多門,難以落實。
1法律對商業模式缺乏創新目前,中國電子商務法律處於對傳統商業模式和國外經營模式的模仿的水平上,缺乏結合中國國情的創新模式。中國擁有不少電子商務網站,但大部分網站走的是“大肆炒作、吸引公眾、爭取廣告”這樣一條路子,2008年以來,受到世界經濟危機的影響,中國不少網際網路企業出現了危機。在深刻的教訓面前,電子商務法律要重新考慮自身定位,迴歸到“以利潤為中心”的軌道上。 2電子商務法律對社會信用體系的影響沒有形成在市場經濟中,中國信用體系還沒有建立和完善,社會化信用體系很不健全,信用心理不健康。交易行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嚴厲的社會監督。在網上交易中,如何保護企業的商務秘密?如何確定交易雙方的真實身份和可靠性?如何保證交易達成後的不可否認性和不可修改性?如何保證網上支付的安全?網上交易發生糾紛怎麼辦?如何取得滿意的售後服務?這些令人擔憂的問題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中國企業和消費者對電子商務法律的信心和熱情。 3掌握電子商務法律知識和電子商務技術人者的匱乏電子商務是一個跨學科的領域,涉及到計算機、經濟、管理、法律等各個方面。電子商務人才實際上是一種複合型人才,目前社會上的電子商務培訓班。在教學過程中沒有按照這門課程本身的內在規律和實際需求來進行科學系統的設計。以這樣的電子商務的教學水平,要培養一批既懂電子商務技術,又有金融、商貿、物流、法律等知識的跨領域的專門人才、複合人才,存在很大難度。另外,目前國內電子商務的教育和培訓還缺乏統一的管理和規範。 4電子商務政策法規很不健全在宏觀層面上,政策法規不健全、標準不統一以及商務實踐的盲目性等顯示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缺乏統一的指導方針、發展規劃和實施戰略。雖然,中國已經出臺了一些有關政策法規,但總體來看,還是很不健全的,目前針對電子商務的專門立法還是空缺,尤其是在跨國家、跨地區、跨部門協調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如國家計委、商務部、資訊產業部等政府部門均出臺了有關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報告,但由於側重點不同且缺乏相互之間的協調,顯得政出多門,難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