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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ezly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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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薩科
身份證名字是可以不限次數的修改的,要是你沒有充分的理由,公安局是不會給你更改的。
為了維護社會的有序性,公安機關對改名字是有規定的:年滿18歲要更改現用的姓名,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修改。
擴充套件資料:
成年人可以改名字。《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成年人是_更改姓名的程式是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姓名變更 (全國程式統一,稽核較嚴格)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籤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籤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稽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2、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 《出生證》或出生日期差錯的原因和原始憑證; 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於戶籍登記工作人員疏忽或差錯的,不需單位證明)。 5、 列印變更更正申請表後交主管所長批准後報分局主管局長審批
從字面意義上來理解,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兩個身份證,比如你身份證丟失後去補辦,結果又找到了原來的身份證。但是身份證上的資訊是唯一且固定的,特別是身份證號碼,個人也只能持有一張有效的身份證,有了新的身份證後,舊的就已經失效了。如果一個人持有兩張不同的有效身份證,那麼這無疑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