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斤=10千克20斤=10000克40斤=20千克40斤=20000克標準體重(公斤) = 年齡 x 2 + 8 ( 7 - 16 歲 )40斤=十二歲兒童標準體重擴充套件資料:西漢成書的《淮南子》中載:12粟為1分,12分為1銖,12銖為半兩,24銖為1兩,16兩為1斤,30斤為1鈞,4鈞為1石。《孔叢子》中記載:“二十四銖為兩,兩有半曰捷,倍捷曰舉,倍舉曰鋝,鋝謂之鍰,二鍰四兩謂之觔,觔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秤二謂之鈞,鈞四謂之石,石四謂之鼓。”秦統一度量衡後,反映在衡制方面為五權法:即銖、兩、斤、鈞、石,非十進位制。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漢承秦制,據《漢書·律曆志》記載:“權者,銖、兩、斤、鈳、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本起於黃鐘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24銖),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這就是用黃鐘律管所容一千二百黍的重量(7.8克)來定義衡器的單位兩的量值。自漢以後至隋代相承不變。唐代重量單位:“累、銖、錢、兩、斤、鈞、石”,非十進位。宋代以較驗樂尺積累法中之分、釐、毫、絲、忽(均以十進位)五個名位,用來命名重量單位以下的小數名稱,清未重定度量衡時,重量小權單位止於毫,斤以上不命名。民國18年(1929)《度量衡法》市用制又止於絲,斤以上加石,100斤為石。參考資料:
20斤=10千克20斤=10000克40斤=20千克40斤=20000克標準體重(公斤) = 年齡 x 2 + 8 ( 7 - 16 歲 )40斤=十二歲兒童標準體重擴充套件資料:西漢成書的《淮南子》中載:12粟為1分,12分為1銖,12銖為半兩,24銖為1兩,16兩為1斤,30斤為1鈞,4鈞為1石。《孔叢子》中記載:“二十四銖為兩,兩有半曰捷,倍捷曰舉,倍舉曰鋝,鋝謂之鍰,二鍰四兩謂之觔,觔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秤二謂之鈞,鈞四謂之石,石四謂之鼓。”秦統一度量衡後,反映在衡制方面為五權法:即銖、兩、斤、鈞、石,非十進位制。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漢承秦制,據《漢書·律曆志》記載:“權者,銖、兩、斤、鈳、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本起於黃鐘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24銖),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這就是用黃鐘律管所容一千二百黍的重量(7.8克)來定義衡器的單位兩的量值。自漢以後至隋代相承不變。唐代重量單位:“累、銖、錢、兩、斤、鈞、石”,非十進位。宋代以較驗樂尺積累法中之分、釐、毫、絲、忽(均以十進位)五個名位,用來命名重量單位以下的小數名稱,清未重定度量衡時,重量小權單位止於毫,斤以上不命名。民國18年(1929)《度量衡法》市用制又止於絲,斤以上加石,100斤為石。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