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明確參加新型合作醫療人員意外傷害住院補償規定的通知市新農合結算管理中心,各定點醫院:為進一步規範參合意外傷害病人的稽核報銷標準,確保參合人員的正當權益和新農合基金的使用安全,根據《通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參合物件意外傷害住院補償作如下規定:一、補償範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意外傷害補償物件是指在勞動作業和生活過程中非人為因素造成身體傷害,需要住院治療的參合人員。其補償範圍包括下列情況:1、年老體弱者因疾病造成的意外傷害;2、日常生活中因行走、騎車等原因,在沒有其他交通車輛相撞的情況下引發的身體傷害;3、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因農業機械、農具等造成的傷害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外傷;4、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逃逸的傷害(必須由交警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5、被蛇等動物咬傷、無第三責任者支付住院治療費用的(不包括疫苗接種、血清注射等預防性治療費用);6、因雷電、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傷害。二、不予補償專案1、交通事故類有責任方交通事故造成的身體傷害。2、醫療事故類因醫療糾紛,經法定機構鑑定為醫療事故的;未經法定機構鑑定,經過協商解決,其醫療單位已作出全部或部分賠償的;未經鑑定,正在協商中的。3、工傷類在單位或私營企業勞動過程中造成的身體傷害;務工從業期間上下班途中的意外傷害;因承包個體工程以及在個體家庭中幫工造成的意外傷害。4、其他類(1)因打架、鬥毆、自傷、自殘、家庭暴力等造成的傷害;(2)酗酒、吸毒,以及因酗酒、吸毒引起的身心疾病;(3)職業病(以勞動法規認定的為準);(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引發的意外傷害;(5)其他有僱主或有責任方的意外傷害;(6)非補償範圍意外傷害後續治療的費用。三、補償規定1、市內定點醫院收治參合意外傷害患者時,必須認真核實參合身份,仔細詢問傷害發生經過,在病史上如實記錄意外傷害原因,並在病人入院24小時內通知所在鎮專管員進行意外傷害原因調查。2、市新農合結算管理中心要督促專管員,及時透過調查走訪等形式對意外傷害發生情況進行核實(含市外住院),填寫《通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外傷病人調查表》,由當地村委會和鎮專管員簽字蓋章,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情況屬實且符合補償規定的給予補償。市結算中心對鎮專管員的調查結果要組織複查。3、所有符合新農合意外傷害補償範圍的醫藥費用一律由市新農合結算管理中心負責結報補償,市內定點醫院不再即時結報。參合意外傷害患者出院後向鎮結報點申請報銷,由本人或家屬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有效原始發票、住院費用清單、入院記錄、出院小結等資料。《調查表》與補償資料一同存檔。4、對經調查核實確因年老體弱自身疾病因素引起的意外傷害按住院費用補償標準報銷;其他納入意外傷害補償範圍的按補償標準的50%報銷。5、凡為參合農民出具(提供)意外傷害相關證明(資料)的單位或個人,要嚴格把關,實事求是,防止不符合補償政策的人員獲取補償金,減少合作醫療基金執行的風險;如因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騙取合作醫療資金的,除由市新農合結算中心收回補償金外,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本規定自2008年4月1日起執行。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關於進一步明確參加新型合作醫療人員意外傷害住院補償規定的通知市新農合結算管理中心,各定點醫院:為進一步規範參合意外傷害病人的稽核報銷標準,確保參合人員的正當權益和新農合基金的使用安全,根據《通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參合物件意外傷害住院補償作如下規定:一、補償範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意外傷害補償物件是指在勞動作業和生活過程中非人為因素造成身體傷害,需要住院治療的參合人員。其補償範圍包括下列情況:1、年老體弱者因疾病造成的意外傷害;2、日常生活中因行走、騎車等原因,在沒有其他交通車輛相撞的情況下引發的身體傷害;3、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因農業機械、農具等造成的傷害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外傷;4、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逃逸的傷害(必須由交警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5、被蛇等動物咬傷、無第三責任者支付住院治療費用的(不包括疫苗接種、血清注射等預防性治療費用);6、因雷電、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傷害。二、不予補償專案1、交通事故類有責任方交通事故造成的身體傷害。2、醫療事故類因醫療糾紛,經法定機構鑑定為醫療事故的;未經法定機構鑑定,經過協商解決,其醫療單位已作出全部或部分賠償的;未經鑑定,正在協商中的。3、工傷類在單位或私營企業勞動過程中造成的身體傷害;務工從業期間上下班途中的意外傷害;因承包個體工程以及在個體家庭中幫工造成的意外傷害。4、其他類(1)因打架、鬥毆、自傷、自殘、家庭暴力等造成的傷害;(2)酗酒、吸毒,以及因酗酒、吸毒引起的身心疾病;(3)職業病(以勞動法規認定的為準);(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引發的意外傷害;(5)其他有僱主或有責任方的意外傷害;(6)非補償範圍意外傷害後續治療的費用。三、補償規定1、市內定點醫院收治參合意外傷害患者時,必須認真核實參合身份,仔細詢問傷害發生經過,在病史上如實記錄意外傷害原因,並在病人入院24小時內通知所在鎮專管員進行意外傷害原因調查。2、市新農合結算管理中心要督促專管員,及時透過調查走訪等形式對意外傷害發生情況進行核實(含市外住院),填寫《通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外傷病人調查表》,由當地村委會和鎮專管員簽字蓋章,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情況屬實且符合補償規定的給予補償。市結算中心對鎮專管員的調查結果要組織複查。3、所有符合新農合意外傷害補償範圍的醫藥費用一律由市新農合結算管理中心負責結報補償,市內定點醫院不再即時結報。參合意外傷害患者出院後向鎮結報點申請報銷,由本人或家屬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有效原始發票、住院費用清單、入院記錄、出院小結等資料。《調查表》與補償資料一同存檔。4、對經調查核實確因年老體弱自身疾病因素引起的意外傷害按住院費用補償標準報銷;其他納入意外傷害補償範圍的按補償標準的50%報銷。5、凡為參合農民出具(提供)意外傷害相關證明(資料)的單位或個人,要嚴格把關,實事求是,防止不符合補償政策的人員獲取補償金,減少合作醫療基金執行的風險;如因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騙取合作醫療資金的,除由市新農合結算中心收回補償金外,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本規定自2008年4月1日起執行。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