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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894195285188

    一、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行省制。行省制的特點是:

    1、行省具有雙重性,既是朝廷的派出機構,又是地方的最高行政機構。這有利於加強中央與地方的聯絡,鞏固了國家的統一和民族的融合。

    2、行省制度既使權力集中於中央,又給地方留出了部分權力,達到中央與地方勢力的平衡。

    3、行省的領導體制是一署多員與長官節制相結合。這就有利於官員的相互制約,也即可以說是實行集體領導與民主集中相結合的領導方式。

    4、行省權力大而不專,較成功地解決了地方勢力坐大的積習。

    二、元朝實行行省制的原因:

    1、唐朝實行的節度使導致權利的分散國家動亂、宋朝時期徹掉所有武官官職全部由文官擔任又太過絕對。總結歷史經驗元朝實行了行省制度。

    2、符合當時的歷史條件,元朝時期中國疆域空前遼闊,為了更好地管理國家、處理地方與中央的關係,使大權收歸中央。權利不分割,維護國家平穩元朝實行了行省制度。進而更好地對國家進行控制管理。

    三、行省制的作用:

    元朝的行省制度是秦以來郡縣制的一大發展,它有利於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對明清以及後來政治制度有深遠影響,行省從此成為中國的地方行政機構,一直保留至今天。在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裡,各民族的接觸和聯絡進一步加強,出現了中國歷史上又一次民族融合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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