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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36245119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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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山流水200665617
行省制度是元朝實行的地方行政制度。京師設中書省作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地方設行中書省作為地方行政機構。
特點在於行省長官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員擔任,目的是有效管轄空前遼闊的疆域,成為明清以後地方行政區劃的典範。
作用:
行省制是古代郡縣制的發展,是鞏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成功嘗試,同時又是加強中央集權的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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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端望川
、是行省制度。為對全國實行有效的統治,元世祖在中央設中書省,地方設行中書省,簡稱“行省”。
二、內容:
1、中央:中書省-全國最高行政機構-管轄大都及周圍地區。
2、 地方:行中書省(行省或省)-中書省的派出機構-管轄11個行省(包括管理北方的嶺北行省、管理東北的遼陽行省和西南的雲南行省等)。
3、在中央設宣政院,西藏成為元朝的正式行政區。
4、設澎湖巡檢司管轄澎湖和琉球(今臺灣)。
三、作用:
積極的:
1、政治上:加強了中央集權,鞏固了多民族國家的統一。
2、行省制度的創立是中國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中國省制的開端。
3、元朝創立了行省制度,是行政區劃制度,也是今天我們現在省份劃分的基礎。
消極的:
1、行省將路府州縣各項權力削奪大半,使其處理庶務的正常功能顯著降低。
2、行省區劃面積過大,對區域經濟文化的發展弊多利少等。
河北、山西、山東由中書省直接管理外,地方設行中書省. 省的最高長官為平章政事,由朝廷任命,一般由蒙古貴族擔任 行省擁有大權 行省之下設路、府、州、縣,宣慰院影響:加強中央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