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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平安92200

    有結婚儀式,沒領結婚證。你倆是同居關糸,而不是夫妻。他跟別的女人同居生孩子和你沒關糸。不是重婚!只能說明這男人對你不是真心,沒有真愛。

  • 2 # 使用者9204833928089

    那就要看是哪一年結婚的,貌似九五年以前的可以算事實婚姻,你還是查一下婚姻法吧!這個可以補領結婚證,屬於事實婚姻,

  • 3 # 另岸的風景

    男女兩人有婚姻儀式,沒領結婚證,這種關係屬於同居關係,不是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只有登記領證以後才算婚姻關係。

    男方在與女方同居期間,又找其她女人生了孩子,屬於非婚生育,不違法,這種行為不構成重婚罪。對於非婚生子女,法律也有相關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綜上所述,即使“婚姻儀式”再隆重,只要沒有登記領證結婚,那也是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而男方又找女人生孩子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4 # 龜蛇黃鶴

    結婚這麼大的事,怎麼這樣隨便,這麼荒唐,象兒戲似的。

    中國是個製法社會,凡事都該依法辦,做個守法的公民。不然,就會碰得頭破血流,付出慘重的代價。

    出事了吧。

    按《婚姻法》規定,你們兩人結婚,一定要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結婚證》。只有這樣,你們才能成為合法夫妻,有沒有儀式,擺不擺婚宴都不重要。

    而你們卻反著來操作,不登記取證,就舉行象模象樣的結婚儀式,正式對外界宣佈結婚。

    然而,你們的婚姻並不合法,政府也不會認可。按《婚姻法》規定,你們的婚姻只能認定為同居。

    正因為,你們不是合法夫妻,不受法律保護,你男人才敢在外,揹著你跟別的女人鬼混,竟發生私生子女的嚴重後果。

    從法律角度看,你男人的所作所為,並不構成違法。因此,他也不會受到法律的追究。但是,他對私生子負有撫養的義務。

    前不久,家人參加了一場婚禮。閒聊時,瞭解到,當地結婚只辦婚禮婚宴,不辦證。如果婚後媳婦有後,就補辦《結婚證》。如果媳婦無生育,或生不出兒子,男方可在外找女人生子,並和這個女人結婚。前任媳婦就會被退婚。當地人稱此為"試婚’。

    我猜,你被男方家試婚了,且沒為男方家生育。

    面對試婚,如何走出困局?

    我想,應弄清一個事實。你與你男人所謂的結婚,是自願的嗎?結婚前,男方及家人是否告知你‘’試婚‘’之事?你同意了吧?有沒有籤暑有關文書檔案?

    如果你自願與男方‘’試婚‘’,那麼,對你十分不利。反之,你還可與男方家人共同協商,處理此事的辦法。

    至於去留,我覺得,還是選擇離開為好。因為,我己看出你男人對你的不在乎。不然,為什麼跟外面女人生孩子?沒有感情的婚姻,離開是遲早的事。

    你該做的是,離開時,儘可能地爭取到一些經濟利益,並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想留下,補證正式結婚,恐怕你說了不算,還得你男人同意才行。

    我分析,你男人不會同意。他會選擇與私生子母親結婚。這樣他的目的,他家人的願望都成全了,圓滿了。

  • 5 # 靠山4

    兩個人沒領結婚證,僅是透過舊風俗習慣,擺酒席舉行了一個儀式,此類屬無效同居,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範圍內的婚姻。

    男方又去找另外的女人,在一起生孩子,也必須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方可稱之為名正言順的合法夫妻。

    根據你們的現實情況來看,男方不負法律責任,但是必須面對現實,需要雙方心平氣和坐下來,對有關問題共同協商達成共識,賠償女方一定經濟損失等,只要雙方脫離同居關係即可。

    這是法律意識太淡薄,所造成的嚴重惡果,希望家長和男女青年們,必須引起足夠重視,婚姻是大事,結婚一定要去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才可結成正式夫妻,萬萬不能疏忽,非同小可一定要慎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緒事不宜這個成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