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長金老者
-
2 # 財務意識流
發出中標通知書的當天,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是可以的,不過最好不要操之過急,有些事情不能急。
一、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可以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根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當採購人確認中標人之日起,在2個工作日之內應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中標結果,其公告期為1個工作日。
在公告中標結果的同時,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也就是說,中標公告與中標通知書可以同時發出。
採購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應按招投標檔案的規定,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從上述時間要求來看,理論上,採購人可以在釋出中標公告當天,發出中標通知書,並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二、最好不要在發出中標通知書當天簽訂合同
(一)合同簽訂應有一個協商的過程
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關係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合同執行中很多糾紛都是由於合同簽訂過於倉促、馬虎所造成的。
在招標檔案中,按規定應附有合同樣本,但此樣本僅是一個通用格式。每個採購專案均有其特殊要求,採購人與中標人進行合同簽訂前,需要對交貨方式、交貨時間、資金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進行廣泛協商。
在不違背招投標檔案的實質要求前提下,細化合同條款是確保專案順利實施的關鍵。因此,具體合同條款必須要經過雙方協商,慎重簽訂合同。
(二)謹防質疑投訴的風險
根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供應商可以依法對採購檔案、採購活動進行質疑與投訴。
如果採購專案的質疑、投訴期尚未結束,馬上籤訂合同會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
1.適當考慮到專案接受質疑與投訴的時效問題
當供應商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向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對質疑處理意見不滿意時,可以在15個工作日內向財政監督部門投訴。
這二個時間結點是法律強制規定,因此,一般建議你最後在中標結果公告7個工作日後,再視情況簽訂合同。
2. 簽訂合同後,面對成功的質疑、投訴你該如何辦
你在中標通知書發放當天就簽訂合同,後期供應商進行質疑、投訴,並影響中標結果時,你就有點麻煩了。
如果供應商對採購過程、中標結果進行質疑成立,你要麼從其他合格的中標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人,要麼重新開展采購活動,原來簽訂的合同將無效。
如果供應商對採購檔案進行投訴成立時,你的採購活動無效,只能修改採購檔案後再重新採購。對已經簽訂但尚未履行的政府採購合同要撤銷。
如果供應商對採購過程、中標結果進行投訴成立,對已經簽訂但尚未履行的政府採購合同要撤銷,你可以從合格的中標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人,或者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如果質疑與投訴成立,政府採購合同已簽訂並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三、何時簽訂合同較好
鑑於上述原因,建議你至少要等到中標結果公示期後7個工作日,再決定是否簽訂合同。在此期間,你完全可以與中標人進行合同條款的洽談。
7個工作日沒有收到質疑,你可以更加放心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如果收到了質疑,建議抓緊處理回覆,爭取將質疑處理好後,再行簽訂合同。
如果質疑處理過程較長,或者供應商提起訴訟,採購人應該評估一下合同簽訂的可能性與後果。
如果距離發出中標通知書即將滿30天,仍無法簽訂合同,應將此情況告之中標人,並向財政部門備案,避免因逾期未簽訂合同而受處罰。
回覆列表
一般講採購招標公開結果之後都有個質疑過程,就是讓全體投標單位發表一下意見。但如果程式合法、選擇中標單位有依據,事情又急迫,發出中標通知就籤合同亦無不可。個人看法,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