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國資委釋出《國有企業幹部管理辦法》,從制度上對國有企業幹部管理業務進行了細緻梳理:
幹部管理規定如下
《管理規定》明確了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資格條件,不僅要有突出的工作業績和良好的職業素養,還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規定了中央企業董事會、經理班子和黨委(黨組)的職數,實行任期制,明確了董事、總經理和黨委的任期;選拔中央企業領導人員主要採取組織選拔、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方式,任用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可以採取委任制、聘任制、選任制;對中央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實行任期和年度考核評價;建立以考核評價為基礎,與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掛鉤,短期激勵與中長期激勵、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激勵機制;堅持以預防為主、事前監督為主,強化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健全了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退出機制,明確了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免職(解聘)、撤職、辭職、退休制度,對任期屆滿未被續聘的、考核評價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等予以免職(解聘),對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的,應當退休並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管理規定》提出國有企業幹部管理主要涉及以下業務:董/監事管理、應招聘管理、編制管理、任期管理、幹部選拔、幹部任用、幹部激勵監督、幹部職業發展、幹部離退管理、幹部免/辭職管理、幹部考核評價、任期考核、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年度】。
《管理規定》主要精髓:注重把近年來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經驗和做法,加以歸納、總結和完善,同時注重吸收借鑑黨政幹部管理工作的有益經驗,以及國外在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方面好的做法,積極探索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的新機制、新方法、新途徑。
《管理規定》提出的創新性要求:一:如何將黨管幹部管理工作的有益經驗,與國內外企業管理人員工作的先進做法和思路相結合;二:利用資訊系統建設,將企業領導幹部管理的主要環節,從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方式/方法、考核點等內容,進行全面梳理,並進行固化,從而提高系統的可操作性,促進系統的政策指導性。
《考評辦法》結合企業實際,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把出資人認可、職工群眾認可和市場認可結合起來,運用多維度測評、定量考核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對中央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力求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簡便易行。
《考評辦法》的總體思路:“樹立導向、改革創新、體現特點、簡便易行”
《考評辦法》提出:
考核物件:領導班子、領導幹部
考核方法:任務考核、任期考核、民主推薦、民主測評
考核方式: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形成多維度、全方位、開放式考評】
考核範圍【多維度】:企業領導班子、中層管理人員、職工代表、上級管理部門、監事會【形成多維度的立體評價,探索建立綜合考核評價的量化評分體系】
考核內容:
經濟指標:突出考評的業績導向,在考評內容中賦予業績50%的權重,並將國資委經營業績考核和財務績效評價結果直接運用到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內容中;
科學發展觀指標:將保護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最佳化產業結構等科學發展內容作為考核要點及標準,增加了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方面的考核,引導企業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綜合評價指標:注重體現綜合評價,對領導班子考核評價政治素質、經營業績、團結協作和作風形象,對領導人員考評素質、能力和業績。
考核結果應用:完善領導體、健全選拔任用體系、健全考核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人員培養、薪酬調整、崗位調整。
2009年12月,國資委釋出《國有企業幹部管理辦法》,從制度上對國有企業幹部管理業務進行了細緻梳理:
幹部管理規定如下
《管理規定》明確了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資格條件,不僅要有突出的工作業績和良好的職業素養,還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規定了中央企業董事會、經理班子和黨委(黨組)的職數,實行任期制,明確了董事、總經理和黨委的任期;選拔中央企業領導人員主要採取組織選拔、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方式,任用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可以採取委任制、聘任制、選任制;對中央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實行任期和年度考核評價;建立以考核評價為基礎,與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掛鉤,短期激勵與中長期激勵、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激勵機制;堅持以預防為主、事前監督為主,強化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健全了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退出機制,明確了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免職(解聘)、撤職、辭職、退休制度,對任期屆滿未被續聘的、考核評價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等予以免職(解聘),對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的,應當退休並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管理規定》提出國有企業幹部管理主要涉及以下業務:董/監事管理、應招聘管理、編制管理、任期管理、幹部選拔、幹部任用、幹部激勵監督、幹部職業發展、幹部離退管理、幹部免/辭職管理、幹部考核評價、任期考核、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年度】。
《管理規定》主要精髓:注重把近年來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經驗和做法,加以歸納、總結和完善,同時注重吸收借鑑黨政幹部管理工作的有益經驗,以及國外在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方面好的做法,積極探索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的新機制、新方法、新途徑。
《管理規定》提出的創新性要求:一:如何將黨管幹部管理工作的有益經驗,與國內外企業管理人員工作的先進做法和思路相結合;二:利用資訊系統建設,將企業領導幹部管理的主要環節,從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方式/方法、考核點等內容,進行全面梳理,並進行固化,從而提高系統的可操作性,促進系統的政策指導性。
《考評辦法》結合企業實際,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把出資人認可、職工群眾認可和市場認可結合起來,運用多維度測評、定量考核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對中央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力求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簡便易行。
《考評辦法》的總體思路:“樹立導向、改革創新、體現特點、簡便易行”
《考評辦法》提出:
考核物件:領導班子、領導幹部
考核方法:任務考核、任期考核、民主推薦、民主測評
考核方式: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形成多維度、全方位、開放式考評】
考核範圍【多維度】:企業領導班子、中層管理人員、職工代表、上級管理部門、監事會【形成多維度的立體評價,探索建立綜合考核評價的量化評分體系】
考核內容:
經濟指標:突出考評的業績導向,在考評內容中賦予業績50%的權重,並將國資委經營業績考核和財務績效評價結果直接運用到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內容中;
科學發展觀指標:將保護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最佳化產業結構等科學發展內容作為考核要點及標準,增加了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方面的考核,引導企業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綜合評價指標:注重體現綜合評價,對領導班子考核評價政治素質、經營業績、團結協作和作風形象,對領導人員考評素質、能力和業績。
考核結果應用:完善領導體、健全選拔任用體系、健全考核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人員培養、薪酬調整、崗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