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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芸兒

    1996年2月23日,威廉.博寧,被依法執行死刑。博寧是一名連環殺手,同時也是一名縱慾殺手(Spree Killer),受害者都是先被性侵犯,再被殺害的。然而,和其他連環殺手不同,他的受害人基本上都是男童(有2個是男青年)。威廉.喬治.博寧(William George Bonin,1947-1996),出生於米國康涅狄格州。他的父母都是酗酒者,對他和他的兄弟疏於照管,幾乎和孤兒的生活差不多。在這樣的家庭長大,會走上邪路也就不足為奇了。8歲時,他第一次惹到了官司,因為盜竊汽車牌照而被送進了兒童感化院。在感化院裡,博寧遭到了人生中最大的麻煩:他被大孩子們性·侵·犯了。據當時給他提供治療的醫生介紹,博寧被嚇壞了,但他卻做出了一個奇怪的決定:他請求那些大孩子們先把他的手反綁在背後,然後再進行性·侵·犯,似乎這樣反而更有安全感。

    這種相當古怪的邏輯,為他日後的犯罪留下了深刻的印痕。1969年,從空軍退伍不久的博寧,第一次正式遭到了性·犯·罪的指控。此刻,他才21歲, 就被指控曾在洛杉磯縣性·侵·犯了5名男童。他的作案手法很簡單:開著車,在路上看到單身的男童,就花言巧語哄騙對方上車,然後用手銬或者繩子,將受害人的手反綁,再進行插入式性侵。按理說,如此嚴重的罪行,判個終身監禁是免不了的。不過,辯護律師指出,博寧是因為幼年時受到的傷害,才患上了“性犯罪認知失調”,所以也是受害者。法庭接受了這種說法,沒有把他扔進 監獄,而是送到精神醫院去治療了。

    5年後,博寧從醫院被放了出來。很顯然,治療效果並不明顯:1975年,14歲的少年戴維德.麥克維基(David McVicker),在亨廷頓灣遇到了一個好心的大叔,提出可以讓他搭便車。“車費”是高昂的:這個大叔就是博寧,用槍威逼著麥克維基趴下,並對他進行了性侵。隨後,博寧用麥克維基自己的T恤套在他的脖子上,企圖把他勒死,麥克維基苦苦求饒,方才倖免於難。麥克維基報警之後,博寧迅速被捕,並又坐了3年牢。從此,博寧暗暗下定決心,以後要更加心狠手辣。他的一個朋友,在他被捕十年之後回憶說,博寧曾經說道:“再也不會有人可以指證我了。”他果真這麼去做了。

    從1979年開始,一個幽靈開始遊蕩在南加州的高速公路上。博寧先後找到了兩個幫手,開著房車在公路上游蕩,對那些單身的騎車男童,採用同樣的手段進行誘騙和性侵,然後再將其殘忍殺害。

    這些受害者的年齡在12~19歲之間,大多數在16歲左右。他們都在生前遭到性侵犯,雙手綁在背後——就像博寧幼年被性侵時那樣,然後再被T恤和電線勒死,遺體被赤裸著扔在路邊的草叢裡。其中一些被害人,死前還受到了更殘酷的虐待,比如,18歲的羅納德.加特林(Ronald Gatlin),死前曾被人用冰錐多次刺戳耳孔和脖子;14歲的格列.巴克(Glenn Barker),則被人用菸頭反覆燙傷了頸部……15歲的唐納德.哈登(Donald Hyden),遺體上還有企圖閹割而留下的刀傷。“高速公路殺手”(Freeway Killer)的名號,從此不脛而走。

    “高速公路殺手”相似的侵害物件,和基本不變的作案手法(開車綁架,性侵前反綁受害人雙手,用T恤和電線勒死受害人等),構成了一個慣伎(MO),或者說是這個殺手的“死亡簽名”,而這就讓警方想起了一個人,那就是威廉.博寧。當然,沒有證據,誰也不能拿他怎樣,警方於是開始秘密監視博寧。1980年6月11日,博寧終於露出了他的本來面目。負責跟蹤的警探發現他在路上多次企圖誘騙男孩、男青年上車,最終釣到了一個15歲的受害者,並將其帶上了自己的房車。等待片刻之後,警方一擁而上,將正企圖性侵的博寧抓了個現行。從1979年到被捕,短短的一年多時間裡,博寧被證明至少性侵、殺害了12名男孩。

    這就是電影《高速路連環殺手》的創作依據和背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descendant,posterity,offspring三個詞義相近,都有子孫後代的意思,在用法上如何區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