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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麗亞律師

    1、他犯了婚姻的大忌

    (1)、藏前女友的恩愛照片,這是觸碰到了婚姻底線。

    自己有老婆有孩子,還天天看著前女友的照片意淫,回憶美好過往,不覺得他很過分嗎?這根本就沒把自己老婆放在眼裡,這跟當面和前女友調情有何區別。

    (2)、家暴

    掌摑妻子(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電飯鍋砸頭,不知道一不小心能把人砸死嗎?這是要讓老婆死嗎?平時,咱們與他人有仇,你說用電飯鍋砸別人,還下不去手呢。更何況是為自己生兒育女的老婆呢?

    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沒有能改一說。

    不說其他,但就這兩個婚姻大忌他都觸犯了,這樣的人離的越遠越好,離開他,才是你的大幸。

    2、從法律上講

    (1)、他不同意離婚,非要走法律途徑,他又不去起訴,那麼,你就去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分割財產、爭取孩子撫養權。

    (2)、你說兩個孩子你都要,如果有兩個孩子的話,原則上是一人一個。但,也是原則上,具體到個案中,還要考察兩人的收入狀況、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照顧孩子的時間、孩子與誰更親近等來綜合分析。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蒐集相關證據,來證明你有能力撫養兩個孩子,兩個孩子都跟著你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盡全力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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