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和旁系三代親屬的計算方法:
一、直系血親
從自己算起為一代,向上數至父母為二代,至(外)祖父母為三代,至(外)曾祖父母為四代,至(外)高祖父母為五代。往下數也是如此,自己至子女為二代,至(外)孫子女為三代,依此類推。根據婚姻法,無論幾代直系親屬,都不得結婚。
二、旁系血親代數的計算
可分為3步來計算:
1、找到自己與所要計算的旁系血親的血緣同源人;
2、從兩邊分別往上數代數至血緣同源人,得出兩個代數;
3、如果兩邊代數相同,其相同數為代數;如果兩邊代數不同,則取其多者為其代數。
舉個例子,要計算自己和兄弟姐妹的代數。首先,雙方的同源人是父母,然後分別從自己和兄弟姐妹兩邊分別往上數代數,發現各自跟父母的代數都是二代,最後可以得出自己與兄弟姐妹為二代旁系血親的結論。
再如,自己與叔、伯的代數,雙方血緣同源人是祖父母,自己至祖父母是三代,叔、伯至祖父母是二代,兩邊數字不等,則取多的一邊的數字,就是自己與伯、叔為三代旁系血親。
擴充套件資料
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關係:
按親屬間血緣關係親疏遠近的不同,可分為直系親與旁系親。親屬分為血親、姻親及配偶.除配偶無血緣聯絡外,血親、姻親都是以血緣聯絡為紐帶的。因此.直系親又包括直系血親與直系姻親,旁系親也包括旁系血親與旁系姻親。
1、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相互間具有直接血緣聯絡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直系血親是被一系列的直線式的出生事實連結在一起的。
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或繼母與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為擬製直系血親關係。
旁系血親,是指相互間具有間接血緣聯絡的親屬,即直系血親以外的在血緣上與自己同出一源,也就是出於同一祖先的親屬。除直系血親外均為旁系血親,如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的叔伯、姑、堂兄弟姐妹,同源於外祖父母的舅、姨、姨表兄弟姐妹,等等。
2、直系姻親和旁系姻親。直系姻親.是指自己晚輩直系血親的配偶和自己配偶的長輩直系血親。即夫妻一方的直系血親為另一方的直系姻親。如兒媳婦、孫媳婦,因其夫與夫的父母、祖父母是直系血親,所以兒媳婦、孫媳婦與公婆、祖公婆為直系姻親。同樣,女婿與岳父母也是直系姻親。
旁系姻親,夫妻一方的旁系血親為另一方的旁系姻親.包括旁系血親的配偶和配偶的旁系血親以及配偶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嫂子、侄媳、舅子、連襟等等。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父、伯父、姑母、舅父、姨母與侄男、甥男、侄女、甥女。即叔爸(伯爸)不能和侄女結婚;姑媽不能和侄男結婚;舅爸不能和甥女結婚;姨媽不能和甥男結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直系血親;百度百科:旁系三代親屬
直系親屬和旁系三代親屬的計算方法:
一、直系血親
從自己算起為一代,向上數至父母為二代,至(外)祖父母為三代,至(外)曾祖父母為四代,至(外)高祖父母為五代。往下數也是如此,自己至子女為二代,至(外)孫子女為三代,依此類推。根據婚姻法,無論幾代直系親屬,都不得結婚。
二、旁系血親代數的計算
可分為3步來計算:
1、找到自己與所要計算的旁系血親的血緣同源人;
2、從兩邊分別往上數代數至血緣同源人,得出兩個代數;
3、如果兩邊代數相同,其相同數為代數;如果兩邊代數不同,則取其多者為其代數。
舉個例子,要計算自己和兄弟姐妹的代數。首先,雙方的同源人是父母,然後分別從自己和兄弟姐妹兩邊分別往上數代數,發現各自跟父母的代數都是二代,最後可以得出自己與兄弟姐妹為二代旁系血親的結論。
再如,自己與叔、伯的代數,雙方血緣同源人是祖父母,自己至祖父母是三代,叔、伯至祖父母是二代,兩邊數字不等,則取多的一邊的數字,就是自己與伯、叔為三代旁系血親。
擴充套件資料
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關係:
按親屬間血緣關係親疏遠近的不同,可分為直系親與旁系親。親屬分為血親、姻親及配偶.除配偶無血緣聯絡外,血親、姻親都是以血緣聯絡為紐帶的。因此.直系親又包括直系血親與直系姻親,旁系親也包括旁系血親與旁系姻親。
1、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相互間具有直接血緣聯絡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直系血親是被一系列的直線式的出生事實連結在一起的。
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或繼母與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為擬製直系血親關係。
旁系血親,是指相互間具有間接血緣聯絡的親屬,即直系血親以外的在血緣上與自己同出一源,也就是出於同一祖先的親屬。除直系血親外均為旁系血親,如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的叔伯、姑、堂兄弟姐妹,同源於外祖父母的舅、姨、姨表兄弟姐妹,等等。
2、直系姻親和旁系姻親。直系姻親.是指自己晚輩直系血親的配偶和自己配偶的長輩直系血親。即夫妻一方的直系血親為另一方的直系姻親。如兒媳婦、孫媳婦,因其夫與夫的父母、祖父母是直系血親,所以兒媳婦、孫媳婦與公婆、祖公婆為直系姻親。同樣,女婿與岳父母也是直系姻親。
旁系姻親,夫妻一方的旁系血親為另一方的旁系姻親.包括旁系血親的配偶和配偶的旁系血親以及配偶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嫂子、侄媳、舅子、連襟等等。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父、伯父、姑母、舅父、姨母與侄男、甥男、侄女、甥女。即叔爸(伯爸)不能和侄女結婚;姑媽不能和侄男結婚;舅爸不能和甥女結婚;姨媽不能和甥男結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直系血親;百度百科:旁系三代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