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全面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和實際困難得到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糾紛得到化解,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糾紛的工作基礎得到夯實,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訪總量,使群體性事件持續減少。
應著重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強化措施,深入排查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一)排查重點。
從單位的實際出發,把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做為排查調處的重點:土地承租、財務公開、區收區支、風險理賠、各種救濟等群眾反映敏感問題全部做到公開。
(二)明確責任。
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解決。
民事糾紛調解工作中,調委會充分發揮其作用,以預防為主。
做好調解工作,可使社會穩定,避免不少民事糾紛的擴大,真正發揮了調解組織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多措並舉,綜合治理,集中化解各類突出矛盾糾紛。
(一)切實加大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力度。
高度重視和充分發揮調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著力構建黨支部領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
(二)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和困難。
高度重視,認真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訴求事項,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而且能夠解決的,落實責任單位,限期督辦解決。
對暫時不具備解決條件,可以逐步變通解決的,做好面向群眾的溝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強化法制宣傳。
加大對《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力度。
要在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利益的同時,堅決依法維護正常的上訪秩序和社會秩序。
(四)多方參與,形成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的強大合力。
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發揮群眾自治組織、離退休老幹部、老黨員、老教師和熱心公益事業的老同志參與社會矛盾的化解工作。
三、注重源頭治理,從根本上減少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
(一)建立預防機制,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
堅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預防上,工作中,及時掌握矛盾糾紛發生情況、特點和規律,積極預測,超前防範,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
做到預防與化解糾紛相結合。
(二)強化基層基礎工作,為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創造必要的條件。
有專職調解委員會主任、調解室、有調解例會和調解記錄、有糾紛登記薄。
動員組織黨員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爭把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或未萌狀態。
五、完善機制,確保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取得實效。
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
把排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議事日程,黨政領導負總責,親自抓,親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難信訪事項,認真接待信訪群眾,切實把矛盾糾紛工作做好。
(劉貞)
透過全面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和實際困難得到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糾紛得到化解,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糾紛的工作基礎得到夯實,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訪總量,使群體性事件持續減少。
應著重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強化措施,深入排查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一)排查重點。
從單位的實際出發,把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做為排查調處的重點:土地承租、財務公開、區收區支、風險理賠、各種救濟等群眾反映敏感問題全部做到公開。
(二)明確責任。
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解決。
民事糾紛調解工作中,調委會充分發揮其作用,以預防為主。
做好調解工作,可使社會穩定,避免不少民事糾紛的擴大,真正發揮了調解組織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多措並舉,綜合治理,集中化解各類突出矛盾糾紛。
(一)切實加大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力度。
高度重視和充分發揮調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著力構建黨支部領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
(二)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和困難。
高度重視,認真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訴求事項,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而且能夠解決的,落實責任單位,限期督辦解決。
對暫時不具備解決條件,可以逐步變通解決的,做好面向群眾的溝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強化法制宣傳。
加大對《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力度。
要在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利益的同時,堅決依法維護正常的上訪秩序和社會秩序。
(四)多方參與,形成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的強大合力。
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發揮群眾自治組織、離退休老幹部、老黨員、老教師和熱心公益事業的老同志參與社會矛盾的化解工作。
三、注重源頭治理,從根本上減少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
(一)建立預防機制,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
堅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預防上,工作中,及時掌握矛盾糾紛發生情況、特點和規律,積極預測,超前防範,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
做到預防與化解糾紛相結合。
(二)強化基層基礎工作,為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創造必要的條件。
有專職調解委員會主任、調解室、有調解例會和調解記錄、有糾紛登記薄。
動員組織黨員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爭把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或未萌狀態。
五、完善機制,確保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取得實效。
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
把排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議事日程,黨政領導負總責,親自抓,親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難信訪事項,認真接待信訪群眾,切實把矛盾糾紛工作做好。
(劉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