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2005)對危險貨物按危險性的分類,煙火製品、煙花、爆竹、鞭炮被列為爆炸品,屬於一般爆炸品,編號14055。根據結構與組成、燃放運動軌跡及燃放效果,煙花爆竹產品分為以下9大類。
(1)爆竹類:燃放時主體爆炸(主體筒體破碎或者爆裂)但不升空,產生爆炸聲音、閃光等效果,以聽覺效果為主的產品。
(2)噴花類:燃放時以直向噴射火苗、火花、響聲(響珠)為主的產品。
(3)旋轉類:燃放時主體自身旋轉但不升空的產品。
(4)禮花類:燃放時彈體、效果件從發射筒(單筒,含專用發射筒)發射到高空或水域後能爆發出各種光色、花型圖案或其他效果的產品。
(5)架子煙花類:以懸掛形式固在架子裝置上燃放的產品,燃放時、以噴射火苗、火花,形成字幕、圖案、瀑布、人物、山水等畫面。分為瀑布、字幕、圖案等。
(6)組合煙花類: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小禮花、噴花、吐珠同類或不同類煙花組合而成的產品。
(7)升空類:燃放時主體定向或旋轉升空的產品。
(8)吐珠類:燃放時從同一筒體內有規律地發射出(藥粒或藥柱)彩珠、彩花、聲響等效果的產品。
(9)玩具類:形式多樣、運動範圍相對較小的低空產品,燃放時產生火花、煙霧、爆響等效果,有玩具造型、線香型、摩擦型、煙霧型產品等。
根據《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2005)對危險貨物按危險性的分類,煙火製品、煙花、爆竹、鞭炮被列為爆炸品,屬於一般爆炸品,編號14055。根據結構與組成、燃放運動軌跡及燃放效果,煙花爆竹產品分為以下9大類。
(1)爆竹類:燃放時主體爆炸(主體筒體破碎或者爆裂)但不升空,產生爆炸聲音、閃光等效果,以聽覺效果為主的產品。
(2)噴花類:燃放時以直向噴射火苗、火花、響聲(響珠)為主的產品。
(3)旋轉類:燃放時主體自身旋轉但不升空的產品。
(4)禮花類:燃放時彈體、效果件從發射筒(單筒,含專用發射筒)發射到高空或水域後能爆發出各種光色、花型圖案或其他效果的產品。
(5)架子煙花類:以懸掛形式固在架子裝置上燃放的產品,燃放時、以噴射火苗、火花,形成字幕、圖案、瀑布、人物、山水等畫面。分為瀑布、字幕、圖案等。
(6)組合煙花類: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小禮花、噴花、吐珠同類或不同類煙花組合而成的產品。
(7)升空類:燃放時主體定向或旋轉升空的產品。
(8)吐珠類:燃放時從同一筒體內有規律地發射出(藥粒或藥柱)彩珠、彩花、聲響等效果的產品。
(9)玩具類:形式多樣、運動範圍相對較小的低空產品,燃放時產生火花、煙霧、爆響等效果,有玩具造型、線香型、摩擦型、煙霧型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