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kdfnk45566

    電壓是人用來描述電特性的一種單位。並不是被發現的。或者電壓這種說法和電壓這種觀測手段是人用來研究和描述電而發明的。至於你的意思可能是說 電 是誰 以及怎麼發現的, 後面就是相關內容。人們對電現象的初步認識很早就有記載,早在公元前585年,古希臘哲學家塞利斯,已經發現了摩擦過的琥珀能吸引碎草等輕小物體.中國在東漢時期的王充在《論衡》一書中提到"頓牟掇芥"等問題,所謂頓牟就是琥珀,掇芥意即吸引籽菜,就是說摩擦琥珀能吸引輕小物體。西漢末年,有關於"玳瑁吸(細小物體之意)的記載,以及"元始中(公元三年)……矛端生火",即金屬製的矛的尖端放電的記載。晉朝(公元三世紀)還有關於摩擦起電引起放電現象的記載:"今人梳頭,解著衣,有隨梳解結,有光者,亦有聲。 在對電現象的早期研究中,最早進行系統研究的首推英國醫生威廉.吉爾伯特,他在文章中說:"隨便用一種金屬製成一個指示器……在這個指示器的另一端,移近一個輕輕摩擦過的琥珀或者是光滑的磨擦過的寶石這指示器就會立即轉動",他透過大量的實驗駁斥了許多關於電的迷信說法,並且發現不僅摩擦過的琥珀有吸引輕小物體的性質,而且其它物質象金剛石、水晶、硫磺、硬樹脂、明礬等也有這種性質,他把這種性質稱為電性。1660年,馬德堡的蓋利克發明了第一臺摩擦起電機,他用硫磺製成形如地球儀的可轉動物體,用乾燥的手掌擦著乾燥的球體使之停止可獲得電,蓋利克的摩擦起電機經過不斷改進,在靜電實驗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18世紀中葉,電學實驗逐漸普及,在法國和荷蘭有不少人公開表演認為娛樂。1731年,英國牧師格雷從實驗中發現,由摩擦產生的電在玻璃和絲綢這類物體上可以保持下來而不流動,而有的物體如金屬,它們不能由摩擦而產生電,但卻可以用金屬絲把房裡摩擦產生的電引出來繞花園一週,在末端仍具有對輕小物體的吸引作用,他第一次分清了導體和絕緣體,並認為電是一種流體。電既是一種流體,而流體比如水是可以用容器來蓄存的,1745年,德國牧師克茉斯脫,試用一根釘子把電引到瓶子裡去,當他一手握瓶,一手摸釘子時,受到了明顯的電擊。1746年,荷蘭萊頓城萊頓大學的教授彼得.馮.慕欣布羅克無意中發現了同樣的現象,用他自己的話說:"手臂和身體產生了一種無形的恐怖感覺,總之,我認為自己的命沒了",。就這樣穆欣布羅克公佈了自己意外的發現:把帶電的物體放進玻璃瓶裡,就可以把電儲存起來。 穆欣布羅克 的發現,使電學史上第一個儲存電荷的容器誕生了。它是一個玻璃瓶,瓶裡瓶外分別貼有錫箔,瓶裡的錫箔透過金屬鏈跟金屬棒連線,棒的上端是一個金屬球,由於它是在萊頓城發明的。所以叫做萊頓瓶,這就是最初的電容器萊頓瓶很快在歐洲引起了強烈的反響,電學家們不僅利用它們作了大量的實驗,而且做了大量的示範表演,有人用它來點燃酒精和火藥。其中最壯觀的是法華人諾萊特在巴黎一座大教堂前所作的表演,諾萊特邀請了路易十五的皇室成員臨場觀看萊頓瓶的表演,他讓七百名修道士手拉手排成一行,隊伍全長達900英尺(約275米)。然後,諾萊特讓排頭的修道士用手握住萊頓瓶,讓排尾的握瓶的引線,一瞬間,七百名修道士,因受電擊幾乎同時跳起來,在場的人無不為之口瞪目呆,諾萊特以令人信服的證據向人們展示了電的巨大威力。 萊頓瓶的發明使物理學第一次有辦法得到很多電荷,並對其性質進行研究。1746年,英國倫敦一名叫柯林森的物理學家,透過郵寄向美國費城的本傑明.富蘭克林贈送了一隻萊頓瓶,並在信中向他介紹了使用方法,這直導致了1752年富蘭克林著名 的費城實驗。 他用風箏將"天電"引了下來,把天電收集到萊頓瓶中,從而弄明白了"天電"和"地電"原來是一回事。 十八世紀後期,貝內特發明驗電器,這種儀器一直沿用到現在,它可以近似地測量一個物體上所帶的電量。另外,1785年,庫侖發明扭秤,用它來測量靜電力, 推匯出庫侖定律, 並將這一 定律推廣到磁力測量上 。 科學家使用了驗電器 和扭秤後 ,使靜電現象的研究工作從定性走上了定量的道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柑橘不開花是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