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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夜宿西安

    按照本次華語辯論錦標賽南京地區選拔賽暨南京市辯論聯賽主辦方之要求,在此前我關於辯論賽理解的基礎上,總結我的辯論賽判準如下,供參賽辯手參考。

    一、歸根結底,我的判準只有一條:我認為辯論賽應以“說服受眾的程度”而非“符合某種辯論準則的程度”為最終的勝負判準。這一點至為重要。看完這一句也就夠了,下面都是補充而已。堅持這一判準,也就意味著:

    (1)評委是受眾的一員。辯手需要根據評委的基本情況和現場受眾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有靈活性地開展辯論,而不能抽象套用某種單一的評判標準和辯論風格。也就是說,評判準則是“一”,但也更是“多”。

    (2)當然,也不必過於擔心評委的特殊喜好。至少我會盡量避免以自己的主觀好惡扭曲辯手的實際表現。事實上,評委分別給出判準這一舉措,本身就是為了使辯手瞭解評委的不同“口味”,而不是為了給辯手套上更多桎梏。辯手“上菜”的時候要清楚今天是怎樣的“一桌”,避免“忌口”,但大可不必一一滿足。

    (3)邏輯、事實、理論、價值、文采、戰略、技巧、風度……都是需要的,而且都會影響到“說服受眾的程度”,但都不會“直接”作為評判勝負的標準。辯論評判,絕非各種“元素”的簡單累加。舉例來說,你戰略單一,略輸文采,技巧不多,但論述透徹,感人至深,仍然可能獲勝;你準備充分,要啥有啥,但盛氣凌人,觀眾不喜,仍然可能判負。

    (4)打壓對手,往往是贏得受眾的一種操作方式,但“打壓對手的效果”絕非評判勝負的尺度。相對於依據套路評判,我更傾向於依據效果評判;但具體說到效果,是要靠“說服受眾”而非打壓對手、譁眾取寵來贏得效果。因此,對對方人格、思維水平、準備程度等方面進行任何方式的攻擊,即便有現場效果,也都會降低我對其好感。

    二、依據“說服受眾的程度”這一判準,對一些具體環節、表現的態度舉例:

    (2)從現場表現來說,敢於在有意義的問題上交鋒,對對方丟擲和受眾期待的關鍵問題給出正面迴應者,更應獲得勝利。

    (3)除了正方一辯立論陳詞,其他任何環節僵硬地讀稿、背稿、“推戰場”,都不大好。如果對方明明沒說的東西,還硬要反駁、扣帽子,就很不好。

    (4)提問的環節,最好不要自己長篇陳詞、下判斷;回答的環節,最好不要實質上回避問題。所謂實質上回避問題,包括表面上沒有迴避的那種迴避,排除表面上迴避直接作答的那種應對。

    (5)自由辯論的環節,我會注意戰略的推進,雙方的整體攻防局勢,以及實質上的團隊協調性。但請記得,自由辯論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論證展開,而不是在表面上把對方打垮。所謂實質上的團隊協調性,就是說,幾個人都發言了,但發言側重、理解層面明顯不同的,也是不協調;幾個人發言不大均衡,但是隻要開口,就能集中火力,突出共識,也是協調。

    (6)每個人都有自己比較瞭解的事情及比較傾向的觀點。但如果辯手恰巧在我瞭解的領域舉出我不那麼支援的理論、例項和觀點,沒有關係,我會根據你的現場表現,考慮你的論證的充分程度,而不會強求你真正說服我。反過來說,即便我私心支援的一方,如果辯手論證的太粗淺,也沒法贏得我的支援。如果辯手無意間在某個專業領域給出了錯誤判斷,沒有關係,雖然原來想加的分加不上了,但也不會扣分。

    (7)作為對(6)的例證和補充之一:我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的研究生。因此,根據以往經驗,請避免用蘇聯教科書體系的所謂的哲學原理來爭取我的支援。恐怕只能適得其反。在辯論場上簡單地套用或者反對哲學原理,都沒有任何好處。推而廣之,脫離語境太遠地套用著名思想家的隻言片語,我也會當作沒有聽到。這樣既不加分也不扣分,對大家都好。

    (8)作為對(6)的例證和補充之二:我對偏左和偏右的政治、經濟、文化立場都抱持一定的寬容態度,高呼民主自由,倡導普世開放,抨擊專制腐敗,或者堅持民族本位,抨擊市場弊端,警惕國賊外寇,都沒有問題,我都願意聽聽。關鍵不在於我支援什麼,而在於講的方式和深度如何,能否打動我。所謂“說服”,不求“徹底”,看“程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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