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人工染色的方法有如下幾個:
(1)早期使用動物(如豬、羊、馬)的血液。在適當的條件下,將和田玉浸泡於剛殺死、血尚未凝固的狗腹中,在地下埋藏數年後,使之沁色,謂之“血沁”。更有甚者,將馬腿割開一小口子,和田玉放入其中,透過血液長期浸染作用使之沁色,達到以假亂真,使人無法辨別的目的。
(2)使用鐵鏽浸染。將普通的和田玉用鐵皮屑捆綁好,用熱醋淬之,放置數天後埋入地下,數月取出後表面會被鐵屑蝕出桔皮紋,紋中雜有土斑和深紅色的鐵鏽。或者浸泡於河流中,經過河流長期磨蝕和沖刷作用,使紅色鐵鏽浸入到和田玉中,然後進行火烤火燒及加工後期處理,使之沁色。
(3)使用碘酒、 植物染料(如核桃皮) 和羊毛染料等對和田玉進行染色處理。
(4)使用有機染料, 如酸性甲基橙試劑。
(5)使用無機染料。主要有:
①鐵鹽染料: 在適當條件下,使二價鐵離子轉化為三價鐵離子,即Fe2+ →Fe3+,併發生滲透、擴散和沉澱附著作用。如硫酸亞鐵 FeSO4、硝酸鐵Fe(NO 3)3、硝酸亞鐵Fe(NO 3)2、氯化鐵、氯化亞鐵FeCl2 等。
②錳鹽染料: 在低溫條件下,產生鐵錳浸染,形成自然的松花狀或水草狀沁入物。
(6)使用中和劑。常見的如硝酸鋁A l(NO 3)3、 氯化鋁A lCl3 和氫氧化鋁A l(OH)3 等,其目的是使水解產生氫氧根離子(OH)-,中和酸性溶液,促進三氧化二鐵Fe2O 3 轉化成針鐵礦FeO (OH),以產生褐紅色調,達到仿籽料的效果。
(7)使用混合性染料。其目的是產生鮮豔、豐富、逼真的顏色色調,避免色調單一、顏色過飽和以及無層次感的外觀特徵。
(8)使用混合染料和膩子或注膠(如樹脂材料)。
和田玉,“中國四大名玉”之一(其三為陝西藍田玉、遼寧岫玉和河南獨山玉)。傳統狹義範疇特指新疆和田地區出產的玉石,以和田“子料”為代表聞名於世;廣義的和田玉指軟玉(真玉)。和田玉雖然因新疆和田而命名,但其本身不是地域概念,並非特指新疆和田地區出產的玉,而是一類產品的名稱。中國把透閃石成份佔98%以上的石頭都命名為和田玉,都在國標範圍內。
秦始皇統一中國的時候,和田玉因產於崑崙山被稱為“崑山之玉”,以後又因位於“于闐國”境內而被稱為“于闐玉”。直到清光緒九年(1883年)設立和田直隸州時,才被正式命名為“和田玉”。
和田玉中的名品,是珍藏於陝西曆史博物館的西漢國寶級文物“皇后之璽”,其質地為新疆和田羊脂玉,是迄今唯一的漢代皇后玉璽,為首批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2008年北京奧運會會徽徽寶“中國印”,也是採用新疆和田玉作。
和田玉屬鎂質大理岩與中酸性岩漿岩接觸交代而形成的變質岩,內含透閃石、角閃石、陽起石等多礦物集合體,化學成分是含水的鈣鎂矽酸鹽,化學式為Ca2(Mg,Fe2+)5[Si8O22](OH)2,密度為2.95—3.17,摩氏硬度在6.0—6.5之間。
長期以來,學術界對和田玉是按產地來劃分還是按礦物成分來劃分存在很大爭議,2013年12月17日和2014年1月,中國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和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批准釋出了國家標準GSB 16-3061-2013《和田玉實物標準樣品》,正式確定——“和田玉實物樣品國家標準不論產地,一律按其礦物成分來界定。”
和田玉人工染色的方法有如下幾個:
(1)早期使用動物(如豬、羊、馬)的血液。在適當的條件下,將和田玉浸泡於剛殺死、血尚未凝固的狗腹中,在地下埋藏數年後,使之沁色,謂之“血沁”。更有甚者,將馬腿割開一小口子,和田玉放入其中,透過血液長期浸染作用使之沁色,達到以假亂真,使人無法辨別的目的。
(2)使用鐵鏽浸染。將普通的和田玉用鐵皮屑捆綁好,用熱醋淬之,放置數天後埋入地下,數月取出後表面會被鐵屑蝕出桔皮紋,紋中雜有土斑和深紅色的鐵鏽。或者浸泡於河流中,經過河流長期磨蝕和沖刷作用,使紅色鐵鏽浸入到和田玉中,然後進行火烤火燒及加工後期處理,使之沁色。
(3)使用碘酒、 植物染料(如核桃皮) 和羊毛染料等對和田玉進行染色處理。
(4)使用有機染料, 如酸性甲基橙試劑。
(5)使用無機染料。主要有:
①鐵鹽染料: 在適當條件下,使二價鐵離子轉化為三價鐵離子,即Fe2+ →Fe3+,併發生滲透、擴散和沉澱附著作用。如硫酸亞鐵 FeSO4、硝酸鐵Fe(NO 3)3、硝酸亞鐵Fe(NO 3)2、氯化鐵、氯化亞鐵FeCl2 等。
②錳鹽染料: 在低溫條件下,產生鐵錳浸染,形成自然的松花狀或水草狀沁入物。
(6)使用中和劑。常見的如硝酸鋁A l(NO 3)3、 氯化鋁A lCl3 和氫氧化鋁A l(OH)3 等,其目的是使水解產生氫氧根離子(OH)-,中和酸性溶液,促進三氧化二鐵Fe2O 3 轉化成針鐵礦FeO (OH),以產生褐紅色調,達到仿籽料的效果。
(7)使用混合性染料。其目的是產生鮮豔、豐富、逼真的顏色色調,避免色調單一、顏色過飽和以及無層次感的外觀特徵。
(8)使用混合染料和膩子或注膠(如樹脂材料)。
拓展資料:和田玉,“中國四大名玉”之一(其三為陝西藍田玉、遼寧岫玉和河南獨山玉)。傳統狹義範疇特指新疆和田地區出產的玉石,以和田“子料”為代表聞名於世;廣義的和田玉指軟玉(真玉)。和田玉雖然因新疆和田而命名,但其本身不是地域概念,並非特指新疆和田地區出產的玉,而是一類產品的名稱。中國把透閃石成份佔98%以上的石頭都命名為和田玉,都在國標範圍內。
秦始皇統一中國的時候,和田玉因產於崑崙山被稱為“崑山之玉”,以後又因位於“于闐國”境內而被稱為“于闐玉”。直到清光緒九年(1883年)設立和田直隸州時,才被正式命名為“和田玉”。
和田玉中的名品,是珍藏於陝西曆史博物館的西漢國寶級文物“皇后之璽”,其質地為新疆和田羊脂玉,是迄今唯一的漢代皇后玉璽,為首批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2008年北京奧運會會徽徽寶“中國印”,也是採用新疆和田玉作。
和田玉屬鎂質大理岩與中酸性岩漿岩接觸交代而形成的變質岩,內含透閃石、角閃石、陽起石等多礦物集合體,化學成分是含水的鈣鎂矽酸鹽,化學式為Ca2(Mg,Fe2+)5[Si8O22](OH)2,密度為2.95—3.17,摩氏硬度在6.0—6.5之間。
長期以來,學術界對和田玉是按產地來劃分還是按礦物成分來劃分存在很大爭議,2013年12月17日和2014年1月,中國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和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批准釋出了國家標準GSB 16-3061-2013《和田玉實物標準樣品》,正式確定——“和田玉實物樣品國家標準不論產地,一律按其礦物成分來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