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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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頑童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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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62736405大飛
違法!身份證只有公安機關可以查驗,還得在執行公務時,其他人都無權洩露公民的身份資訊,你不透過公安機關,私自把人家身份資訊發出,是在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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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聞筅笙
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違法! 只有專門的政府部門 如:公安機關 法院才可以公佈個人資訊。你私自公佈欠薪老闆的身份證就會涉及侵犯個人隱私權,所以要慎重!
老闆欠薪 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讓勞動局幫你去討薪。根據最新的勞動法規定,老闆惡意欠薪 是納入刑法的。你最好不要用過激的方法去討薪,最後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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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欣嬋
反而欠老闆會告你公開他的資訊。法院馬上就會受理。你有理在先沒人受你、反而你公開了他的資訊就違法了。這就是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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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陳真chen
不要發,他欠薪是他違反勞動法,但是你發出他的身份資料就是洩露別人隱私,因為你不是執法機關,沒有這個權利,他欠薪可以向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也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調節,也可向其他有執法許可權的部門機關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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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任重道遠3758
我覺得沒什麼不妥!法律的條文是約束行為人的,欠薪既然列入律條,首先肯定的是欠薪者違法在先,被欠薪者討要薪資,天經地義!欠薪者的身份資訊公佈於眾,可以督促它及時還錢,旅行法律的神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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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為了誰176903650
欠錢的可是活寶,比大熊貓還珍貴,你一點不能得罪他,你去要錢,還得好話說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如果他一不高興,你就得做牢去,這就是現在的社會。
公開欠薪老闆身份資訊不僅不違法,還應該受到法律和全社會的鼎力支援。
"惡意討薪”這個詞的發明,實際是對惡意欠薪行為的抵賴,是對天理和公道的羞辱。任何業內人士都知道,資金鍊不可能在一夜之間莫名其妙地中斷,任何欠薪事實的發生,都是當事人事先知道的,因此都是故意造成欠薪事實發生的。沒有哪個老闆會對工人說,別幹了,我發工資的錢跟不上了,大家先停工吧。有嗎?哪有這麼老實的老闆?!因此,任何欠薪事實的發生,都是蓄意的,有預謀的,都是惡意的。既然是惡意欠薪,就絕對不存在"惡意討薪”!
公開欠薪老闆的個人身份資訊,是被騙打工者的無奈之舉。因為打官司要先交各種費用不說,而且從法院受理立案,調查取證,開庭審理,作出判決,需要太久太久的時間,而判決後被告會不會立刻把欠薪補發給工人兄弟,大量的事實告訴我們:不會!所以被害人往往不會選擇提起民事訴訟,而是選擇了一些渲洩情緒式的討薪方法。只要這些方法沒有違法行為,就應該支援,共同打擊蓄意違反勞動及合同法在先的欠薪老闆!
題主的提問給了全社會一個很好的建議:公佈了欠薪老闆的個人資訊,就應該立刻使其進入失信人黑名單,使其各種行為受到限制和嚴懲。而此時公檢法部門應當主動介入,調查取證後正式依法處理。把這個困擾了農民工幾十年的大問題,爭取在今年內先從政策上根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