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位元組跳動的模式和閱文一樣,都是靠提供平臺給內容輸出者、內容享用者為主體的。
這個時候,單從生意的角度來看,內容不再是內容本身,內容能引來的流量決定了內容的價值,內容生產者依靠其產生的價值掙錢,很正常。
但是也會帶來某些問題,優秀的內容生產者是少數,他們逐漸能夠依靠粉絲優勢,團體作戰,能夠不斷輸出符合粉絲價值觀的內容,已經形成了某種或某類內容的壟斷資訊市場。
而新入場的內容生產者,無論在粉絲、對內容的把握、本身形象塑造、團體作戰等方面都可能居於劣勢。如果二八定律存在的話,那麼大V和小透明之間的區別就二與八。大V如果能持續輸出優秀的內容也還好。糟糕的是,有時候會看到大V只是評論其他人的內容,一兩句話,就能引發下面一堆贊和評論。
誰擁有了粉絲,誰就有了話語權,誰就能躺在粉絲們身上掙錢。這個看起來天經地義。
但,對於內容輸出者而言,最難的不是開個好頭,而是如何將內容持續做下去。
第一,我很喜歡“九邊兒”這樣的作者,他們會將內容本身的價值看得很重,他以前的作品不去追流量和熱點,而是認真地輸出長期價值本身。像這樣的作品,這樣的作者,應當是平臺最應當重視和扶植的,也應當是作品的標杆。應當給這樣的作品(只是針對作品)賦以更高的加權值。鼓勵作者們努力創作有自己思考的深度作品,而不是人云亦云的作品,或者只是為了搖旗吶喊而搖旗吶喊的作品,或者只是為了繼續圈錢的作品。
第二,鼓勵獨立創作,而不是打折扣擦邊球拿別人的東西隨便剪輯一下,或者剪都不剪直接貼過來。也就是,要加大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參考女頻晉江的制度,鼓勵作者對侵犯自己智慧財產權的作品進行投訴,對於總是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作者應當予以取締,以儆效尤。同時,平臺做好相關的制度宣傳,並做好審查的第一步。
第三,做好廣告審查,最近買了兩本某大V推薦的書,不太喜歡,感覺書的內容比較糙,希望大V們做廣告推薦東西,能夠對得起粉絲。不要隨便亂推薦,會掉粉的!希望有相關投訴和審查制度。
第四,每個月給大V新作者推薦獎(伯樂獎),鼓勵他們透過自己的影響力推薦他們認為有創作潛質的作者。但要做好幕後審查,防止雙方有幕後的利益輸送。
個人淺見,僅供參考。
首先,位元組跳動的模式和閱文一樣,都是靠提供平臺給內容輸出者、內容享用者為主體的。
這個時候,單從生意的角度來看,內容不再是內容本身,內容能引來的流量決定了內容的價值,內容生產者依靠其產生的價值掙錢,很正常。
但是也會帶來某些問題,優秀的內容生產者是少數,他們逐漸能夠依靠粉絲優勢,團體作戰,能夠不斷輸出符合粉絲價值觀的內容,已經形成了某種或某類內容的壟斷資訊市場。
而新入場的內容生產者,無論在粉絲、對內容的把握、本身形象塑造、團體作戰等方面都可能居於劣勢。如果二八定律存在的話,那麼大V和小透明之間的區別就二與八。大V如果能持續輸出優秀的內容也還好。糟糕的是,有時候會看到大V只是評論其他人的內容,一兩句話,就能引發下面一堆贊和評論。
誰擁有了粉絲,誰就有了話語權,誰就能躺在粉絲們身上掙錢。這個看起來天經地義。
但,對於內容輸出者而言,最難的不是開個好頭,而是如何將內容持續做下去。
第一,我很喜歡“九邊兒”這樣的作者,他們會將內容本身的價值看得很重,他以前的作品不去追流量和熱點,而是認真地輸出長期價值本身。像這樣的作品,這樣的作者,應當是平臺最應當重視和扶植的,也應當是作品的標杆。應當給這樣的作品(只是針對作品)賦以更高的加權值。鼓勵作者們努力創作有自己思考的深度作品,而不是人云亦云的作品,或者只是為了搖旗吶喊而搖旗吶喊的作品,或者只是為了繼續圈錢的作品。
第二,鼓勵獨立創作,而不是打折扣擦邊球拿別人的東西隨便剪輯一下,或者剪都不剪直接貼過來。也就是,要加大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參考女頻晉江的制度,鼓勵作者對侵犯自己智慧財產權的作品進行投訴,對於總是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作者應當予以取締,以儆效尤。同時,平臺做好相關的制度宣傳,並做好審查的第一步。
第三,做好廣告審查,最近買了兩本某大V推薦的書,不太喜歡,感覺書的內容比較糙,希望大V們做廣告推薦東西,能夠對得起粉絲。不要隨便亂推薦,會掉粉的!希望有相關投訴和審查制度。
第四,每個月給大V新作者推薦獎(伯樂獎),鼓勵他們透過自己的影響力推薦他們認為有創作潛質的作者。但要做好幕後審查,防止雙方有幕後的利益輸送。
個人淺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