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七師弟

    這個問題問到了要害。伊核協議與美國政府簽訂的其他的諸多協議確實有所不同。

    一般情況下,美國政府與其他國家以及國際組織團體締結的協議與合約,需要經過國會參議院的批准方能正式生效,如果參議院沒有經過表決或者否決了美國白宮締結的外交協議,那麼協議是不存在的。

    2015年奧巴馬搭建好了伊核協議的框架,並且已經與意向國簽署了相關初步協議內容,新聞風頭以及輿論風頭已經放出,但是問題是,奧巴馬的白宮團隊摸底發現,伊核協議在國會參議院的投票很難透過,也就是票數不夠。如果不能透過,那麼奧巴馬自己就是在國際上白白上演一出好戲,所以奧巴馬團隊對此非常苦惱。

    於是當年當時的新聞標題都是:

    “奧巴馬敦促國會透過伊核協議”“奧巴馬發表講話呼籲美國社會施壓國會”“奧巴馬威脅國會阻撓伊核協議將引發戰爭”“奧巴馬宣佈國會若阻撓伊核協議將使用總統否決權”

    2015年7月20日簽署伊核協議之後,奧巴馬團隊反覆在參議院摸底發現自己的票數不夠,於是就用了很聰明的一招,那就是搶先美國國會表決之前,發起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表決,而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當天就一致通過了這項決議案。

    在這種情形下,《伊核協議》本身,就從一個多個國家自主締結的外交條約,成為了一個聯合國安理會批准且支援的決議案,此時伊核協議就成為美國政府需要履行而不是需要付諸國會表決的議案,在這種情況下,根據美國憲法,伊核協議就不需要在國會進行表決,而除非國會發動自主投票拒絕執行安理會決議。

    伊核續約失敗

    伊核協議的續約失敗在於,伊核協議到期之後,由於特朗普已經下定決心要撕毀伊核協議,所以各國繼續在安理會層面推動續約已經是不可能的,因為美國作為常任理事國具有一票否決權,所以最後美國政府可以單方面退出伊核協議。

    但是其實其中奇怪也令人唏噓的是,其實除了美國之外的伊核協議有關國家,可以繼續與伊朗續約就可以了,並沒有必要一定要美國的參與伊核協議才會成型,在特朗普威脅不續約的初期,法德的領導人一度親自致信懇求,而歐洲議會也是多次一直致信美國國會議員要求阻止特朗普,但是均未見成效,早知當初特朗普會如此對待歐洲,歐洲不如自己與伊朗續簽就好了。

  • 2 # 閒看秋風999

    眾所周知,美國的政治體制是互相制約,禁止一家獨大的體制;總統當然也不例外;從理論上講,總統辦任何事兒都必須得到國會兩院的批准。

    不過,有道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連美國總統也不能免俗。總統覺得某一項政策或者法令國會可能不會批准或者難以得到妥協時,往往會“繞過”國會,以總統“行政令”的方式強行執行。

    另外,透過對川普政府上臺後的所作所為來觀察,美國總統還有一個方法可以繞過國會;那就是宣佈“國家緊急狀態法”,直接了當下命令。

    再來看所謂“伊核協議”;由於當年奧巴馬政府急於求成,將“伊核協議”作為政治遺產載入史冊;因此也沒有“走程式”——一步步按部就班透過國會兩院批准;而沒有批准,就不能成為法律,也就為今年川普退出協議留下了一個“後門”。

    其實,不光是前面說的協議;還有比如《巴黎氣候協議》、TPP等協議,都是奧巴馬政府當年簽署,但是都沒有透過國會兩院批准的協議。因此,川普也是一退了之。

    就連已經形成法律的“奧巴馬醫改”,川普政府也是想方設法廢除(因為川普上臺時,共和黨控制了國會兩院);只是因為沒有替代方案,而且地方法院也不是積極支援,奧巴馬醫改才沒有完全被廢除。

    簡單說,川普政府在退約無需“走程式”;其原因就是他的前任奧巴馬政府也沒有“走程式”;來得容易去的快;現在川普退出種種約定,一旦下臺,反對黨立刻就會反攻倒算再一一廢除或者推翻。

    這就是美國的政治遊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企業總裁相當於什麼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