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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毛臣1982

    “挖空心思”和“最後”是2個關鍵詞,已經說明問題了。

    1、挖空心思說明不止第一次,這是一個程度說明。當作為兒女不止一次的問父母要錢,本身就已經是啃老了,應該不應該道理已經非常明白了,無需多餘的贅述。關鍵在這個挖空心思,父母不願意給,想盡辦法,去把老人最後的一點安全感給榨乾,這樣的兒女良心何在?父母養你18歲就已經盡到了責任和義務,為何要對最親的人下最狠的手?

    2、最後的積蓄,等於裝米的缸都快要見底了,誰還忍心此時再傷口撒鹽。父母尚且如此艱難,子女不說贍養父母也不至於苦苦相逼。道理誰都知道,可是輪到自己利益相關的事情上,為何就忘了養育之恩,忘了反哺的責任?

       

  • 2 # 彼岸安27398163

    對於你提出的問題,我毫不猶豫的回答,不管什麼原因,是何人,我鄙視這種人!

    父母是給了我們生命的人,他她們不僅含心如苦,養育了我們長大成人,還傾其所有,供我們讀書,求職結婚,生子,就連孫子女一代,嬰兒看管上幼兒園,上學,風雨無阻的,任勞任怨,接送, 父母對子女的全心全意,人們通常說,“可憐天下父母心”這種養育之恩,一生難報。

    一般情況下,父母不求回報,但做為人子有贍養父母的法律義務,孝敬父母還是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一個對父母不孝的人,對父母挖空心思逃避責任,不勞而或,吃老啃老,他她就喪失了人的本性,要遭到懲罰。

    如何對待父母,孝就是從物質到精神,體貼,陪伴照顧,讓父母衣食無憂,精神愉悅,充實,順,就是對父母意志上的尊重,理解,順從。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母慈子孝,家庭和目,直接反映了民族的文明,社會的和諧,人民的素質!

  • 3 # 愛生活的江開心吶

    說實話,不應該。

    不是自己的東西,怎麼能挖空心思的去掏空,而且還是父母的最後的積蓄,於心何忍!

    “挖空心思” “掏空” “父母最後的積蓄” 這些字眼看起來都是那麼的不懷好意。

    父母養你這麼大不容易,現在你不該好好孝順父母,多陪伴父母,給錢父母用嗎?為何要挖空心思的去掏空父母最後的積蓄,還有良心嗎?

    父母的愛都是無私的,他們給了你生命,養育你長大,他們什麼都可以給你,更不在乎這點積蓄,為什麼沒有給子女呢?也許這最後的積蓄是他們晚年不想麻煩子女,想給子女減輕負擔,給自己晚年生活的一個保障。父母都這麼為你著想了,你怎麼還想挖空心思的去掏空父母最後的積蓄呢???父母知道你這種想法後他們該是多麼的失望啊!

    自己想要的東西得靠自己的本事去爭取,不應該費盡心思的去掏走別人的。好好想想吧!

  • 4 # 閻柯西

    不應該!

    法律上來講,“中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義務,這種義務到子女獨立生活為止。這就是說,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有期限的,不是永遠的。子女在不滿18週歲未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子女在已滿18週歲成年階段,父母撫養義務則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從法律角度來看,我們沒有權利去讓父母一直給予我們物質生活,更不要說去掏空父母最後的積蓄。

    情感上來講,父母把他們最好的年紀和時間都給了我們,在他們該享受年輕享受美好生活的時候,我們出生了,從此以後,他們的生活就開始以我們為重心。病了冷了餓了,他們都操碎了心,如果我們叛逆,不聽話,還讓他們傷心,可是不管我們犯了多大的錯,對他們喊叫,他們都還是一如既往的愛我們。現在我們長大了,我們怎麼忍心讓他們的老年生活還要為我們而活?父母也是普通人,壯年時期他們沒有自己,老年的時候,讓他們找回自己!別因為我們的自私,我們的無能去榨乾他們最後的那一點積蓄!

  • 5 # 秋雨梧桐語

    我個人認為,肯定不應該,也不能!

    但凡是正常人,有正常工作的,基本不會挖空心思去掏空父母的最後積蓄,反而因為自己結婚或需要買房買車或有什麼事情需要用到很多錢的,父母把所有積蓄掏出來給而覺得自己不孝,不僅不能給父母,還拿父母的養老錢而自責自己。

    當然,社會中確實有一些人會挖空心思去掏空父母的最後積蓄。這種人,要麼不務正業啃老的,要麼是賭博欠很多債無法償還的,要麼是那些自私自利為了娶老婆買房買車要面子的,等等此類,會挖空心思去掏空父母所有的積蓄。

    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現在很多父母都有退休金,完全夠他們生活甚至還有結餘,如果他們不需要子女出錢給他們養老,希望子女們都能善待老人,在他們的晚年,多給他們溫暖與關心。那些沒有退休金的老人,除了給他們關心與溫暖,子女更要承擔起他們生活的重任。所以,不要讓老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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