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56005395580

    1、其實專案部就是甲方代表。2、對於工程簽證單等 一般在合同中,會約定甲方代表(專案部)可以行使的權利,如果簽證事項是屬於甲方代表的授權範圍,這時,即使只有甲方代表的簽字,那怕沒有專案部章,也是可以作為結算依據的。3、不過這樣的話,對於甲方來說風險就很大了。因為雖然甲方單位對甲方代表進行了授權,但當甲方代表行使權利時,單位領導還是希望知情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會讓甲方措手不及。 所以一般情況下,甲方單位都是希望對甲方代表進行監督,同時便於單位在作出重大決策時,能進行三級複核,那麼一般在合同中約定有效簽證的條件,如“必須有監理、甲方的簽字、蓋章”等,你可以看看合同在這方面是怎麼約定的。4、這裡可以延伸到另一個問題,如果只有甲方代表簽名沒蓋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那麼依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 除非合同中約定“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若無約定,依據《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該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等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所以,如果簽字人行使的權利是在授權範圍內,沒有蓋章,合同依然有效。 至於簽證單蓋章是公章還是專案章,如果合同沒有特別約定,應該都是有效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什麼揚什麼什麼的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