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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專注傾聽

    當然二婚後,人會變的更敏感些,尤其是在造成第一次失敗婚姻的類似事情上更敏感,比如我有一朋友,因為對方出軌,最後婚姻破裂導致離婚,離婚四年多,才重新步入婚姻殿堂,但是婚後,因為與前夫還有一個小孩(孩子歸前夫),所以有時候還需要見面,但她總是擔心和前夫碰面會引起現任誤解,所以,關於小孩的事情都是自己解決,從來不找現任幫忙。

    因為我們我和我朋友比較熟,所以連帶著和她的現任也較熟,有次他現任就和我說到,事實上她每次因為小孩的事和前任見面,他大都知道,只是她不說,他也不問,畢竟不想她尷尬,事實上他覺得這都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可見多溝通交流是維繫婚姻的最好方法,有時候因為一方的總想自己解決,反而給婚姻帶來隔閡。

  • 2 # 木木楊小楊

    我覺得不管幾婚,總有些事是屬於個人隱私,所以有事想自己解決也是一定的,關鍵還是要看這些事有一天被對方知道以後會不會在意或者怎麼樣!

  • 3 # 養豬人二雨

    太正常了。不說有沒有該不該有自己的隱私空間,就說二婚,無論是男是女估計也都不是情竇初開了,二婚的前提是一婚的結束,是離異還是喪偶,不是有那麼句話嗎,寧娶喪偶娘們仨不娶離異娘倆,但事情也得分開了說。

    夫妻之間性格的差異在婚姻中會磨合的,如果磨合不好很可能因一方的原因或雙方的原因而離婚,孩子不管跟誰就都有理不清撇不開的聯絡了,這時候有很多事情再二婚中就要公開透明,減少任何事上的猜忌,但是女方孃家的事還是自己打理的好,男方家裡的事要主動和女方商量,最好讓女方去處理,她就會容入男方的家庭,隔合就減少了,夫妻關係也容恰了。

    女方孃家的事情自己要學會處理,能自己解決就自己解決,對男方而言只告知或不告知結果,過程能免責免,事多了男人還以為你不獨立呢,沒有一個男人不喜歡女人獨立去解決事情,只不過是不喜歡你太獨立的個性和喋喋不休。

  • 4 # 魚情魚理遊蕩的魚

    太正常不過了,不要說二婚,就是初婚,有時候,彼此之間也有屬於自己的小秘密的存在。

    首先,不管初婚還是再婚,違背底線的事不能揹著老公/老婆。

    現實中,揹著老公,老婆的事情太多了。不然也不會給第三者機會了。

    婚姻的關係,越來越奇妙。現實生活,越來越讓人相信,婚姻真的不是相愛的人終身廝守。

    婚後的生活,過著,過著彼此之間都有了自己的小秘密。

    外面的誘惑,開始一點一點腐蝕當初堅定的信念,執著的內心。

    對老公,當初的崇拜之心,早已經被生活消磨到平凡人甚至自己厭惡的男人。

    很多女人,在結婚後一段時間裡,甚至懷疑當初的選擇,懷疑自己的看人眼光。

    對老婆,早已經失去了新鮮感,失去了激情。

    面對外面的花花世界,一個男人在本應該收心歲月裡,變得蠢蠢欲動。

    看著身邊兄弟姐妹豐富多彩的婚外情生活,自己也開始羨慕起來。

    正如俗語所言,世界上沒有不偷腥的貓,這裡的貓有公貓,也有母貓。

    其次,初婚的失敗,已經對婚姻失去的期盼,再婚,對男人也失去了依賴。

    很多再婚的女人,心裡還裝著前任的男人。

    選擇搭夥過日子的女性越來越多,尤其是帶著孩子的女人。選擇再婚,很大一部分是源於對孩子的愛。

    可以說,再婚女人對於男人的需求,除了僅有的一點點生理需求,更多的是需要一個男人搭夥過日子,一起養孩子。

    說到生理需求,再婚反而讓這個需求的目標物件變窄。

    這個時候,再婚的女人在心中,對老公的需求也開始簡單和單一。

    婚後,自己能夠解決事,大部分的女人都會選擇不想麻煩再婚物件。

    不管是不信任對方,還是不想給對方添麻煩的心理,再婚的女人已經開始變得比初婚女個更加獨立和神秘。

    最後,女人的敏感心理。

    初婚的歲月裡,女人沒有收穫到應得的幸福,再婚的時候,女人就開始變得更加敏感。

    面對再婚的男人,女人往往會選擇做個生活的強者。

    這個時候,女人是更加敏感的。

    一旦再婚的物件身上有反感的情緒出現,女人的心裡會湧現更加強烈地波動。

    再婚後,大部分的女人都在逼迫自己強大和主動。

    俗話說的好,女人一旦撕下生活的面具,真正需要男人的地方就剩下微不足道的需求。

  • 5 # 那老先生

    人總有自已的隱私。夫妻雙方應尊重對方隱私空間。比如女方在不影響生活情況下,給孃家人多少錢。特別是二婚。雙方不要干涉對方太多。允許自已處理自已的問題。但相互忠誠,沒有婚外情很重要。

  • 6 # 天空之城之山塘街

    這是不正常的。

    夫妻坦誠相待關係才能融洽,不管一婚還是二婚,都不能隱瞞。尤其涉及到異性交往(兩個人在一起之前交往過幾個異性,發展到什麼程度)、債權債務(個人在外面有無債務 ,有多少數額,別人是否欠你錢)、個人財產(包括房產、證券基金等)、生育子女(一婚生育了幾個子女,由誰撫養,外面還有沒有婚外育子情況)、家庭情況(這裡情況比較多,涉及直系家庭兄弟姐妹成員及互相之間交往密切情況),這些在結婚之前都要如實告知對方,以後關係才能融洽,感情才能穩定,生活才會幸福。

    如果有個人隱私方面的事想隱瞞對方,就如埋下了定時炸彈,有句話說得好,是謊言總有被戳破的時候,一旦到了那個地步,往往都不好收場,尤其是涉及到異性交往等一些特別敏感的事。有的時候還會鬧得各奔東西,反目成仇。

    你想隱瞞自己去解決,又要小心翼翼不被對方知道,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瞻前顧後,提心吊膽,心情、表情和神態都和平時不一樣,很容易被對方察覺。

    因此,建議不要隱瞞,把該說的事情都告知對方,再考慮是否在一起。

  • 7 # 望雲追月124344228

    我認為應該告知老公實情,看他是否能接受?假如不,趁早散合,如果能,就是一個實在的好老好,夫妻感情應該誠信相待,互敬互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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