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包含論點、論據、論證三個要素。
(一)論點
(1)什麼是論點:論點就是文章所要議論、闡述的觀點,是作者要表達的看法和主張。閱讀議論文,首要的就是尋找、提取和理解文章的論點。
(2)論點有幾個:一篇文章的論點,可以是一個,也可以不止一個。如果論點不止一個,那就需要明確中心論點。這幾個論點可以是並列的,也可以是遞進的,但它們都應該服從全文的中心論點。
(3)論點的位置:文章的論點可以安排在開頭,也可以安排在文章的中間或結尾。即可以安排在文章的任何位置。但較多情況是在文章的開頭,段落論點也是如此。
(4)論點的呈現方式:有的議論文的論點在文章中用明確的語句表達出來,我們只要把它們找出來即可;有的則沒有用明確的語句直接表述出來,需要讀者自己去提取、概括。
(5)論點的提出和確立要注意:
①正確性。論點的說服力根植於對客觀事物的正確反映,而這又取決於作者的立場、觀點、態度、方法是否正確,如果論點本身不正確,甚至是謊謬的,再怎麼論證也不能說服人。因此,論點正確是議論文的最起碼的要求。
②鮮明性。贊成什麼、反對什麼,要非常鮮明,而不能模稜兩可,含混不清。
(二)論據
(1)什麼是論據:論據就是證明論點的材料、依據。
(2)論據的型別:①事實的材料,②理論的材料。
①作為論據的事實材料,可以是a. 具體的事例,b.概括的事實,c. 統計數字,d. 親身經歷、感受。
②作為論據的理論材料,可以是a.前人的經典著作、至理名言,b. 民間的諺語和俗語,C.科學上的公理、規律等等。
(3)使用論據的要求:①確鑿性。我們必須選擇那些確鑿的、典型的事實。引用經過實踐檢驗的理論材料作為論據時,必須注意所引理論本身的精確涵義。②典型性。引用的事例應該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這一類事物的普遍特點和一般性質。③論據與論點的統一。論據是為了證明論點的,因此,兩者應該聯絡緊密一致。
(三)論證
(1)什麼是論證:論證就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議論文的論點是要解決“要證明什麼”,論據是要解決“用什麼來證明”,而論
證是解決“如何進行論證”的問題。論證的自的在於揭示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
(2)論證的型別:議論文的論證一般分為立論和駁論兩大型別。
①立論是以充足的論據正面證明作者自己論點正確的論證方式;②駁論是以有力的論據反駁別人錯誤論點的論證方式。立論和駁論都是一種證明,無非一個是從正面證明其正確,而另一個是從反面證明其錯誤。它們可以使用基本相同的論證方法。
(3)基本的論證方法:包括三大類五種:歸納法、例證法、演繹法、類比法、對比法。
①歸納法。歸納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它透過許多個別的事例或分論點,然後歸納出它們所共有的特性,從而得出一個一般性的結論。歸納法可以先舉事例再歸納結論,也可以先提出結論再舉例加以證明。前者即我們通常所說之歸納法,後者我們稱為例證法。例證法就是一種用個別、典型的具體事例實證明論點的論證方法。
②演繹法。演繹論證是一種由一般到個別的論證方法。它由一般原理出發推匯出關於個別情況的結論,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絡是必須的。演繹法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等多種形式,但最重要的是三段論。三段論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如大前提“凡金屬都可以導電”、小前提“鐵是金屬”、結論“所以鐵能導電”。
③比較法。比較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個別的論證方法。通常將它分為二類,一類是類比法,另一類是對比法。類比法是將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較,從而引出結論的方法。對比法是透過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反或對立的不同事物之間的比較來證明論點的方法。
(4)駁論方法:駁論有三種方法,即①反駁論點、②反駁論據、③反駁論證。由於議論文是由論點、論據、論證三部分有機構成的,因此駁倒了論據或論證,也就否定了論點,與直接反駁論點具有同樣效果。一篇駁論文可以幾種反駁方式結合起來使用,以加強反駁的力量和說服力。
①反駁論點,即直接反駁對方論點本身的片面、虛假或謬誤,這是駁論中最常用的方法。②反駁論據,即揭示對方論據的錯誤,以達到推倒對方論點的目的;因為錯誤的論點論據必須引出錯誤的論點。③反駁論證,即揭露對方在論證過程中的邏輯錯誤,如大前提、小前提與結論的矛盾,對方各論點之間的矛盾,論點與論據之間矛盾等等。
議論文包含論點、論據、論證三個要素。
(一)論點
(1)什麼是論點:論點就是文章所要議論、闡述的觀點,是作者要表達的看法和主張。閱讀議論文,首要的就是尋找、提取和理解文章的論點。
(2)論點有幾個:一篇文章的論點,可以是一個,也可以不止一個。如果論點不止一個,那就需要明確中心論點。這幾個論點可以是並列的,也可以是遞進的,但它們都應該服從全文的中心論點。
(3)論點的位置:文章的論點可以安排在開頭,也可以安排在文章的中間或結尾。即可以安排在文章的任何位置。但較多情況是在文章的開頭,段落論點也是如此。
(4)論點的呈現方式:有的議論文的論點在文章中用明確的語句表達出來,我們只要把它們找出來即可;有的則沒有用明確的語句直接表述出來,需要讀者自己去提取、概括。
(5)論點的提出和確立要注意:
①正確性。論點的說服力根植於對客觀事物的正確反映,而這又取決於作者的立場、觀點、態度、方法是否正確,如果論點本身不正確,甚至是謊謬的,再怎麼論證也不能說服人。因此,論點正確是議論文的最起碼的要求。
②鮮明性。贊成什麼、反對什麼,要非常鮮明,而不能模稜兩可,含混不清。
(二)論據
(1)什麼是論據:論據就是證明論點的材料、依據。
(2)論據的型別:①事實的材料,②理論的材料。
①作為論據的事實材料,可以是a. 具體的事例,b.概括的事實,c. 統計數字,d. 親身經歷、感受。
②作為論據的理論材料,可以是a.前人的經典著作、至理名言,b. 民間的諺語和俗語,C.科學上的公理、規律等等。
(3)使用論據的要求:①確鑿性。我們必須選擇那些確鑿的、典型的事實。引用經過實踐檢驗的理論材料作為論據時,必須注意所引理論本身的精確涵義。②典型性。引用的事例應該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這一類事物的普遍特點和一般性質。③論據與論點的統一。論據是為了證明論點的,因此,兩者應該聯絡緊密一致。
(三)論證
(1)什麼是論證:論證就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議論文的論點是要解決“要證明什麼”,論據是要解決“用什麼來證明”,而論
證是解決“如何進行論證”的問題。論證的自的在於揭示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
(2)論證的型別:議論文的論證一般分為立論和駁論兩大型別。
①立論是以充足的論據正面證明作者自己論點正確的論證方式;②駁論是以有力的論據反駁別人錯誤論點的論證方式。立論和駁論都是一種證明,無非一個是從正面證明其正確,而另一個是從反面證明其錯誤。它們可以使用基本相同的論證方法。
(3)基本的論證方法:包括三大類五種:歸納法、例證法、演繹法、類比法、對比法。
①歸納法。歸納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它透過許多個別的事例或分論點,然後歸納出它們所共有的特性,從而得出一個一般性的結論。歸納法可以先舉事例再歸納結論,也可以先提出結論再舉例加以證明。前者即我們通常所說之歸納法,後者我們稱為例證法。例證法就是一種用個別、典型的具體事例實證明論點的論證方法。
②演繹法。演繹論證是一種由一般到個別的論證方法。它由一般原理出發推匯出關於個別情況的結論,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絡是必須的。演繹法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等多種形式,但最重要的是三段論。三段論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如大前提“凡金屬都可以導電”、小前提“鐵是金屬”、結論“所以鐵能導電”。
③比較法。比較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個別的論證方法。通常將它分為二類,一類是類比法,另一類是對比法。類比法是將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較,從而引出結論的方法。對比法是透過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反或對立的不同事物之間的比較來證明論點的方法。
(4)駁論方法:駁論有三種方法,即①反駁論點、②反駁論據、③反駁論證。由於議論文是由論點、論據、論證三部分有機構成的,因此駁倒了論據或論證,也就否定了論點,與直接反駁論點具有同樣效果。一篇駁論文可以幾種反駁方式結合起來使用,以加強反駁的力量和說服力。
①反駁論點,即直接反駁對方論點本身的片面、虛假或謬誤,這是駁論中最常用的方法。②反駁論據,即揭示對方論據的錯誤,以達到推倒對方論點的目的;因為錯誤的論點論據必須引出錯誤的論點。③反駁論證,即揭露對方在論證過程中的邏輯錯誤,如大前提、小前提與結論的矛盾,對方各論點之間的矛盾,論點與論據之間矛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