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公司法江湖

    首先需要注意一個背景:

    該“訴訟服務群”是平度法院的一個公共平臺,“它是法院立案庭為了方便律師和法律工作者推動訴訟服務設立的工作群,很多通知要求都在這裡面傳達。大背景就是山東實行網上立案,有很多新的規定,直接通知到各個律師、法律工作者,所以就設立這麼一個群,是視窗單位為了便民的一個群。”

    而本案當中的該名律師之所以被踢出群是因為律師傳送了一張關於警方執法的微博截圖,隨後和群主發生爭執,就被群主踢出了這個微信群,但是從設立該微信群的目的來看,顯然該微信群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公共屬性,而非單純的微信群,據此如果該名律師傳送的微博內容並無不當的情況下,群主將其T出群,可能確有不當。但是如果確實該律師傳送的圖片具有不妥,那麼群主為了維護微信群的秩序將其T出群也並無不當。

    目前法院已經正式受理目前該群已解散,但是值得思考的一個問題,類似此種案件直接起訴,是否會在形成新的訟累?本來建立微信群的目的是為了方便各自工作,結果卻引發訴訟?另外從起訴狀內容看其訴求的請求權基礎是人格權,那麼從人格權的內容看,將律師T出群是否涉嫌侵害其人格權?這個還要另當別論,只是作為法律人,本應相互克己守禮才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希臘在地圖的哪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