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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重申一個概念問題

    五保戶是以前的《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條例》中使用的概念。2014年2月,國務院釋出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將原來專用於農村戶籍的五保戶,和原來的城市“三無人員”予以合併,統一稱為特困人員,特困人員依法享受的保障待遇,稱為特困人員供養,有的檔案中稱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因此,五保戶這個舊稱呼實際上己經停止使用了,請廣大朋友們一定注意這個問題。

    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具體內容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是國務院釋出的行政規章,其具體內容基本上是宣示性的、框架性的大的政策原則,只有六條。

    特困人員供養的具體內容主要體現在2016年2月釋出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中。1、在救助供養內容方面,規定:“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間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務。”也就是說:住院期間的照料屬於救助供養內容之一,國家也相應地設立了穩定的資金渠道解決這一問題。2、在救助供養標準方面,明確規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基本生活標準,以滿足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所需為限。照料護理標準則根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分類制定,必須體現差異性。也就是說:每月按時發給特困人員的救助供養金中,基本生活標準用於解決基本生活需求,當地所有的特困人員都是同一個金額標準,沒有任何不同;照料護理標準則要在評估每一個特困人員的生活自理能力的基礎上,同時考慮各位特困人員的不同的服務需求,按不同的金額標準發放。更進一步說:不同生活自理能力和不同服務需求,每月領取的救助供養金並不相同。

    而特困人員住院期間的照料護理問題,分為兩種情況1、分散供養的,資金來源就是照料護理標準,民政部門會每月、準時、足額地打到每一個特困人員的銀行卡上。自然,特困人員住院期間的護理人員,應由個人協商、聯絡解決,其報酬應從己發到個人手上的照料護理標準中予以支付2、集中供養的,所有的救助供養金由供養機構統一安排使用,不再發放給特困人員個人。當然,住院期間的照料護理,也由救助供養機構統一解決,不再需要個人操心

    三、回答題主的問題:五保戶住院沒有人照顧怎麼辦

    綜上所述,從國家政策的角度講: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在住院期間請人照顧的問題,己經透過逐月發放的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的方式予以解決,有著正常、穩定的資金供給渠道,也只需特困人員自行請人照顧,並相應地支付報酬即可。集中供養的由供養機構統一解決。當然,也就不應該再對此提出質疑。

    另外,按照國家統一的安排,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要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特困人員的監護人、特困人員三方簽定監護協議,由監護人提供一定的日常照料服務。甚至在有些地區,還由政府給監護人定期發放一定數額的監護補貼,這是解決住院期間請人照顧的又一渠道。

    還有,特困人員大多為老年人,國家決定:從2015年起,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補貼方式是發放現金或代金券,所需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當然也在享受範圍之內。這項政策各地推行進度不平衡,不詳細展開。毫無疑問,這是解決特困人員住院期間照顧費用來源的又一渠道。

    概括為一句話:從政策角度講,特困人員住院沒人照顧的問題,其實是個假問題,在國家層面上這個問題早己解決。甚至還可以說:錢己發到個人手上,又捨不得使用,完全是特困人員太摳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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