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信局的主要職能:(一)負責全市經濟和資訊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資訊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執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執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調節經濟日常執行,協調解決經濟執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排程。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資訊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三)制定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資訊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劃,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專案,負責相關國家、省專項計劃專案的申報、實施和督查。(五)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資訊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資訊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認定、評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會同有關部門稽核、上報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專案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執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電力、煤炭有關標準。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擴充套件資料:經信局領導分工: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嘉善縣歸谷園區管委會的工作,不參與經信局日常工作。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行政許可審批、非行政許可審批、工業投入、工業專案推進、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新興產業培育等工作。分管產業投資科、行政許可科。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負責能源管理、用能監察、有序用電、節能降耗、迴圈經濟、牆體材料改革、工業企業資源綜合利用和局財務管理工作。分管資源能源科、能源監察大隊、新牆材辦公室。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經濟政策研究、經濟執行分析與協調、先進製造業基地建設、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淘汰落後產能、企業管理與培育、企業服務聯動中心和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等工作。分管綜合經濟科、中小企業科。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工業園區的規劃和建設、縣外內資引進、融入上海、浙商迴歸、生產性服務業、資訊產業培育和發展、資訊化行業管理和局政務資訊報道和工程招標建設、物資採購等工作。分管園區投資科、資訊化科。
經信局的主要職能:(一)負責全市經濟和資訊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資訊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執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執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調節經濟日常執行,協調解決經濟執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排程。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資訊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三)制定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資訊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劃,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專案,負責相關國家、省專項計劃專案的申報、實施和督查。(五)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資訊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資訊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認定、評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會同有關部門稽核、上報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專案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執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電力、煤炭有關標準。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擴充套件資料:經信局領導分工: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嘉善縣歸谷園區管委會的工作,不參與經信局日常工作。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行政許可審批、非行政許可審批、工業投入、工業專案推進、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新興產業培育等工作。分管產業投資科、行政許可科。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負責能源管理、用能監察、有序用電、節能降耗、迴圈經濟、牆體材料改革、工業企業資源綜合利用和局財務管理工作。分管資源能源科、能源監察大隊、新牆材辦公室。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經濟政策研究、經濟執行分析與協調、先進製造業基地建設、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淘汰落後產能、企業管理與培育、企業服務聯動中心和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等工作。分管綜合經濟科、中小企業科。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工業園區的規劃和建設、縣外內資引進、融入上海、浙商迴歸、生產性服務業、資訊產業培育和發展、資訊化行業管理和局政務資訊報道和工程招標建設、物資採購等工作。分管園區投資科、資訊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