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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mgoe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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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243767351955
問題1,改報到證:
報到證是你學校所在省的教育廳開的, 你要去省會,找教育廳改報到證。
問題2,打回原籍:
如果你現在住的地方允許你遷入,就可以,你在學校辦的是戶口遷出手續。
問題3,一個地方:
戶口跟檔案可以不在一起,兩者沒關係。檔案是屬於你的人事關係,從學校到你的工作單位,是不會經過你手轉移的,都是郵寄。
《報到證》由原來《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檔案投遞、組織關係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就業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就業單位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相關工作手續。 辦理要求 (1)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辦理,如用人單位無人事權,不能接收檔案,還須到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章(簽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用人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則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處簽章); (2)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另外還須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簽定《就業協議書》,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簽好後的《就業協議書》要一併帶到省校就業指導中心; (3)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本人申請回生源地自主擇業的畢業生應提供書面申請。 (4)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全日制在籍學生,在學期間參加高一層次學歷自學考試,透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課程的考試並取得畢業文憑者,畢業離校時,可根據學生本人意願,按取得的自學考試學歷發給《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在學期間參加高一層次學歷自學考試,但畢業時尚未能透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本人要求繼續參加自學考試,在畢業後三年內透過全部規定課程考試並取得畢業文憑者,且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也可按自學考試學歷發給報到證。 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籍學生畢業時或在畢業後三年內獲得自學考試畢業文憑且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本人可憑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和相關材料到省人事廳申請辦理高一層次學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報到證上的畢業學校統一填寫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按自學考試學歷登記簽發的就業報到證,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具有同等效力,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有同等待遇。 辦理程式 (1)畢業生在《就業協議書》上填寫基本情況; (2)畢業生所在的學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填寫推薦意見並蓋章; (3)用人單位簽字、蓋章,(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確認蓋章)畢業生簽字,填寫雙約定的其他條款; (4)畢業生所在的分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予以登記備案; (5)將《就業協議書》交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稽核,開具介紹信; (6)畢業生持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介紹信、《畢業證》原件、《就業協議書》到省大中專院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就業報到證》。 補辦手續 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不慎遺失,需補辦《就業報到證》分以下兩種情況: 1、兩年擇業期內: (1)本人提出申請; (2)工作單位開具證明; (3)學校就業主管部門開具介紹信; (4)畢業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業辦申請補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2、兩年擇業期外: (1)本人提出申請; (2)工作單位開具的遺失證明; (3)學校就業主管部門開具介紹信;畢業生本人到學校研招辦影印當年經省級招生部門蓋章審批的新生錄取審批表影印件,並加蓋學校研招辦的公章。 (4)畢業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業辦申請補發《就業報到證》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