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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素面布衣

    心理學上有過統計,20%的人有同性戀傾向,只不過程度不同而已。

    在中國一般同性戀者很謹慎,唯恐暴露在人前。因為從傳統角度講,同性戀還不被很多人接受。

    這位老師只要不違背教師法,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我覺得開除這位老師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老師可以維權。

    但就這件事來說,老師已被人知曉是同性戀,可能在該校很難繼續從教,我覺得可以在學校做其他工作,或者換所學校。

    錯不在於這位老師是同性戀,而在於我們從思想上不能理解和接受同性戀。

    我想在這裡問一句:如果您的孩子是同性戀,您贊同開除他嗎?

  • 2 #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糾正題主的問題描述,這個事兒不是“前幾日”發生的,而是2018年的事情了。

    事情大概的經過是山東青島一位老師從事教育10年之久,後來有投資人找到他,與他一起合開學校。

    事後該老師覺得不合理,就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遞交申請書。

    並且舉著一張寫有“我教導孩子要誠實,所以我無法說謊,我是同性戀。”的標語維權。

    這事兒的結果後來也沒關注,剛才搜了一下也沒找到。

    題主在問題描述中有一句話我是不認同的,而且因為這一句話也拉低了我對題主的評價——“你會擔心孩子跟著學壞嗎?”

    我覺得能夠說出這樣一句話的人有點無知甚至是無恥。

    到目前為止,咱們國家的法律並沒有明確同性戀是違法的,甚至都沒有明確規定說同性戀是不道德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如何界定或者說你是如何認定這是一種“學壞”的表現呢?

    同性戀到底哪裡壞了?

    別的人我們不說教師這個領域那些禽獸不如的教師他們倒是異性戀呢,為什麼他們壞、而且惡呢?

    作為教育領域的優質創作者,題主你提出這樣的問題,一方面拿著過去的新聞,謊稱前幾日的事來刻意製造話題,另外一方面本身主觀上認定同性戀是壞的,但是還試圖讓更多的家長參與到這件事情的討論中來,你的目的、你的想法,我認為是真正的壞!

    真的,你真的讓我覺得很差勁!

  • 3 # 肥仔老師談教育

    我剛剛搜尋了一下,確實有一個幼兒園老師因為同性戀被遲退的新聞。

    按理說,性取向是自己的隱私,並不一定需要出櫃的,但這個老師就是選擇出櫃。他向他的父母出櫃,他之前在一個幼兒園工作了10年,他也是向單位出櫃的,但我覺得並不需要。而後來這位老師與一個投資人創辦了幼兒園,但不知道怎麼回事,他同性戀這一件事被之前他工作那個幼兒園的孩子的家長曝光了。這個投資人就以這個為理由與這位老師解除合作關係。

    回答正題。我作為家長當然不會要求學校辭退同性戀的老師,因為“性取向”本身是不會影響老師的工作的,人總是有“性取向”的。而另一方面,我雖然不歧視同性戀者,但不代表我認可同性戀。我問自己的內心,我能接受我的孩子是同性戀嗎?坦白說,我真的很難接受,只不過我不會激烈的採取什麼措施,只能是被迫接受。我的這種心態估計也是絕大多數家長的心態,甚至是絕大多數人的心態。所以呢!也不能全怪上面這個投資人,因為這個投資人並沒有左右人心的本事。

    綜上所述。我並不會要求學校辭退同性戀的老師,但心裡肯定有個疙瘩的,這個“疙瘩”是自然而然的產生,我也控制不了。

  • 4 # 胸懷寬廣

    同性戀,異性戀,都是戀。戀是人的本性,是生活的一部分,與工作沒有本質的聯絡。孩子的老師,只要具備德才二者,就是一個合格的教師,他如何戀,只要影響不到工作,影響不到學生,作家長的就沒有理由要求學校辭退老師。

    一個老師,到了學校,走上他的工作崗位,就是一個老師的角色,他教書育人,承擔的是自己的職責。如果在工作上是稱職的,我們沒有必要去聯絡、追究他的個人生活。但是,如果他把自己的私生活也帶到工作中來,分不清工作和生活,二者互相干擾,那對教學是沒有一點好處的。所以,是否能讓家長滿意,只看他的工作如何。即使他不是一個同性戀,哪怕他什麼都不戀,只要工作做不好,家長就有權表示不滿意。

    有人可能認為,老師是個同性戀,在這個社會上,還得不到認可,是個異類,是否會影響到學生?是否存在道德問題等等。我以為這樣的認識不太合理。雖然在道德上被視為不端,但法無禁止皆可行。我們沒有權利去反對、指責同性戀,再說,這也不歸領導和家長管。學校裡有許多學生早戀,是異性戀,又是受了誰的影響?是不是該把所有異性戀的老師辭退掉呢?

    有的人,雖然某些方面“另類”,但並不表明其工作能力差,人品差,某些人,即使道貌岸然,可能也有可惡之處。不以一眚掩大德,同性戀不是生活主流,但也不是不為世界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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