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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卿聽我說

    你願意知道你曾經愛過的人是否已經結婚了嗎?

    我愛過的人,我會一直關心,即使對方已婚,我也想知道他現在過得怎麼樣了。

    愛過的人現在過得怎麼樣,對這個問題,我想,人們大致會有如下幾種理解與看法。

    1、為愛等待。

    曾經深愛過,但愛而不得。分開過,人雖不在一起,心卻常牽念對方。這一般都是比較痴情的人。為了愛,他願意等待,即使等到最後一天。

    在人們的意識裡,愛就是得到,得不到,所以痛苦。分開後,無時無刻不在牽掛對方,想知道關於對方的一切訊息。如果他認為出現愛的轉機,他會不顧一切地去找對方。

    在他那裡,等待是一種愛,這種愛,可以跨越時間、空間,可以逾越人的一生。

    過去這種人可能多,現在卻不多了, 不懂為什麼,好像是因為人們耗不起時間了,也再等不了某個人那麼久。

    2、為愛放棄,並送上祝福。

    愛而不得,如果他認為永遠不可能了,可能他就會放棄。在他的思想中,放棄也是愛。

    現實中,為愛放棄的人可能不少,因為感覺愛不可能也結果,或者結果不少他想要的。認為自己不能給愛人帶去幸福,所以放手,任憑愛人到另一個人那裡去,這究竟是不是愛,好像人們也說不清。

    分手時,他痛苦,可卻裝出一份無所謂的樣子,握手道別,並且說“祝你幸福”,可轉過臉去,他早已經是淚流滿面,滾燙的淚燒灼著他的心。

    我一直認為,為愛而放對方去,不是愛。

    3、已如從未相識,無需任何掛念。

    放手是心灰意冷,分開是最好的結局。他在分開的那一刻,已經決定不再想起對方,把對方視同路人——倆人不是同一條路上的。

    就像從未相識,當然也無需掛念。對方過得怎麼樣,與他無關,他也不想知道。與對方偶然相遇,會假裝不認識。榮辱生死,互不相關。

    仔細想想,無情,其實也是一件好事,因為無情所以不會為情所傷,你不動心,誰會傷得了你的心呢?

    如上所述,我不是無情的人,所以對於愛過的人我會想知道他現在過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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