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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京汪再興

    實事求是

    1、生孩子。如果夫妻之間本無感情,女方根本不愛法律意義上的丈夫,而懷的是另一個所愛的男人的孩子,或者僅僅是為了報復現在的丈夫而隨便找的一個男人的孩子,那麼從常規的道德意義上來講,就應該與丈夫先離婚,並承擔包括經濟、感情在內的一切過錯。然後與愛的男人結婚也好,與不愛的男人不結婚也罷,孩子總是無辜的,算愛情的結晶也好,算孽緣的惡果也罷,敢做就要敢當,都應該生下來。

    2、不生孩子。如果夫妻之間有感情,哪怕只有那麼一點點感情,只是女方一時衝動或一時過錯懷了別人的孩子,那麼應該與丈夫好好地坐下來溝通。大家都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畢竟現在這個社會,一切皆有可能。如果丈夫同意撫養別人的孩子,哪怕這個機率只有萬分之一,那麼也應該爭取生下來。如果丈夫不同意撫養別人的孩子,而女方又不願意離婚,那就應該尊重丈夫的意見,狠心打掉,並用今後的實際行動向丈夫表達愛意,爭取早日擁有愛情的結晶,徹底忘掉這不愉快的經歷。

    唉,都說女人難,從這事兒上也看出女人是真難。同樣這事,那個男人提起褲子就走了,可以當啥事也沒有,可女人提起裙子回家後,還要多出個孩子的難事來。作為旁人,我們勸也不是,不勸也不是,好像是也很為難。可女人更難,難就難在這個果,要由女人來承擔,生也為難,不生也不難,總之就是左右為難。但難歸難,事情總是要解決的,生,就痛痛快快地生,不生,就當機立斷地定,千萬不要像哈姆雷特一樣,在生存還是死亡上婆婆媽媽的,弄得肚子越來越大,事情越整越大,甚至搞得不可收拾,無法挽回,那就真正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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