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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262067208294

    漢朝以後,開始對於王公大臣們的妻室、母親等女性家眷進行加封,稱作“誥命夫人”,這些誥命夫人從自己夫君或者兒子的官階品級

  • 2 # 人文地鐵

    誥命夫人是唐、宋、明、清各朝對高官的母親或妻子加封。

    帝王任命或封贈的文書叫“誥”,“誥命”就是朝廷頒佈的命令。為官員的妻、母授封號的制度,唐代以後才確立。從明代開始,“誥命”制度開始完備。

    “誥命夫人”會有俸祿和賞賜,但沒實權,有代表身份和地位的冠服,不同品級的頭飾和服裝不同。一定品級的命婦還可以參與宮廷大典、進入後宮等,她們對於社會公共事務也有一定的發言權。

    雖然“誥命夫人”有一定的政治身份,躋身於社會上層,但依然是從屬和依附於丈夫或兒子。她們主要還是由於相夫教子持家取得了成績,才得到了朝廷的肯定。

    誥命夫人是有品級之分的

    宋制,宋徽宗政和二年,定外命婦封號為九等,即:

    一等國夫人,宋朝封宰相,使相、三師、三公,王,侍中,中書令之妻;

    二等郡夫人,宋朝於光祿大夫、太子少保、節度使以上之母或妻封郡夫人;

    三等淑人,凡尚書以上官未至執政者,其母、妻封為淑人;

    四等碩人,婦人封贈之號,宋政和初年定命婦等級,大夫以上封碩人;

    五等令人,太中大夫以上官員之妻封令人;

    六等恭人,用以封贈中散大夫以上至中大夫之妻,高於宜人而低於令人;

    七等宜人,宋代正和年間始有此制,文官自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議大夫,其母、妻封宜人,武官官階相當者同,元明後,改依其子或夫官品受封;

    八等安人,在宜人之下,自朝奉郎以上至朝散大夫之妻封之;

    九等孺人,宋代為通直郎以上之母或妻的封號。

    明朝,一品二品官員的正妻叫做“夫人”,嫡母叫做“太夫人”;三品是淑人,四品是恭人,五品是宜人,六品是安人,七品以下是孺人,無封無品叫娘子。

    在世時叫封為誥命夫人,死了後叫追贈,封贈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

    第一,官員擔任官職必須達到一定年限,並且政績較好。若官員有貪汙腐敗行為,則其母妻不可能得到封贈。

    第二,被封贈的婦女必須是良家出身的明媒正娶的正妻。若生母尚未受封贈,則官員之妻不得先封。即使是正妻,其地位也低於所生庶母。

    第三,被封贈的命婦不得改嫁,一旦改嫁,則既會被追奪封號,還要被判離異,相當於兩罰並施。因為一紙封贈,命婦的再嫁資格被法律正式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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