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293251291998
-
2 # 使用者3494949202203
地租是土地所有者憑藉土地所有權從土地使用者那裡獲得報酬。
在某些場合下,西方經濟學把地租定義為物主將其所有的土地、房屋或任何財產租給他人使用所獲得的報酬,並不一定專指出租土地而獲得的租金。按照這個定義,把地租分為契約地租和經濟地租兩類。契約地租又稱商業地租,是指物主將土地或其他財物出租給承租者,承租者按租賃契約支付給物主之租金。經濟地租又稱理論地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講,經濟地租是指人們使用任何生產要素所獲得的超額利潤。狹義上講,經濟地租是指人們利用土地所獲的超額利潤,即土地總收益扣除總成本的剩餘部分。一般所謂地租,是針對狹義地租而言的。
按地租、地價理論發展的順序可以將其分為4個階段:
17世紀中葉到本世紀19世紀初,即地租、地價古典經濟學理論階段;
19世紀上半葉,即地租、地價資產階級經濟學理論階段;
19世紀下半葉,即馬克思地租、地價理論階段;
20世紀初至今,現代西方地租、地價理論階段。各階段理論具有各自經濟背景,存在不同觀點,但各階段理論之間也存在繼承與發展關係。
比較馬克思地租理論與西方經濟學地租理論的異同:
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和現在我們所學習的西方經濟學都源於亞當·斯密、李嘉圖的古典經濟學,但是西方經濟學假設人是經濟人,而馬克思假設人是社會人。
馬克思地租理論以勞動價值論為基礎。勞動價值論起源於古典經濟學代表人物亞當·斯密和李嘉圖,並被馬克思發揚光大。該理論認為,所謂價值就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表現在地租上即地租的資本化。自然土地沒有價值,但有使用價值,會產生地租,地租的資本化即地價。地租是土地所有權的特有經濟表現。地租表現為地產所有者向市場提供一塊土地所取得的經濟收益。馬克思曾指出,亞當·斯密在經濟學上的重大貢獻之一,是他指出了在市場經濟中,地租會參與資本的形成。地租是與土地的所有權即壟斷權直接關聯的。馬克思的基礎地價公式為:年地租/資金年利率=土地基礎價格。
西方經濟學地租理論以效用價值論為基礎。效用價值論是用物品滿足人的慾望的能力或人對物品效用的主觀心理評價來解釋價值及其形成過程的經濟理論。該理論認為,能夠帶來高效用的商品就具有較高的價值。土地也是如此。
勞動價值論與效用價值論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是從同一起點出發的,只是使用了不同的計量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