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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435502636681

    先說一下什麼情況下不能借吧:如果你借的這本書被其他人預約了,當你把書歸還後,是不能再借出來的。並且這本書被預約之後,你也無法在借閱期間執行續借操作,只能在到期之前還回去,否則就要交超期罰款。

    簡單解釋一下。讀者在檢索到某本書的時候,這本書其實是有可能有兩種狀態的——1.在館內,這種情況讀者可以直接找到書借走;2.這本書被其他人借走了,這種情況也時有發生。在狀態2時,如果讀者對這本書特別喜歡,想一直放在自己家裡,他就需要在這本書到期之前續借(一般來說,圖書外借有個期限,比如說一個月,而且續借次數也會有個限制,比如說最多續借兩次,這樣一個人對同一本書的連續總借書時間就會不超過三個月)。那麼為了保證所謂的公平,讓其他特別需要這本書的人也能夠借到這本書,就需要有規則保證這本書不會連續三個月被同一個人鎖定,於是就有了預約功能。

    簡單地說,預約功能就是當書被其他人借走,不在圖書館內時,想借這本書的人可以對這本書進行“預約”,這樣,借了這本書的人,就無法對這本書執行“續借”操作,只能在書到期之前歸還。當這本書還回來後,圖書館收到這本書,就會把這本書在系統中的狀態從外借改為預約到館,然後為預約了這本書的讀者保留,並透過傳送簡訊、郵件等方式通知預約了這本書的讀者來取書,一般會有一個取書時間限制,比如說圖書館傳送預約到館提醒一週之內可以取書,超過一週之後,這本書在系統中的預約狀態就被取消,變成在館(可外接),重新上架,然後所有人都可以借這本書了。

    實際上,以前我呆過的兩個圖書館,都是對這種還了書之後馬上繼續借的情況不友好的——我曾見過多次想這樣做的讀者和不允許這樣做的圖書館員爭吵。不能說誰對誰錯,只能說位置不同,觀點不同罷了。非要掰扯的話,圖書館員不允許還書之後馬上外借的做法也是在保證潛在的其他讀者的權利,尤其是過去的圖書館管理系統可能沒有預約功能,而且即使現在,很多人其實也並不知道還可以對處於外借狀態的圖書執行預約。

    當然,想要一直藉著這本書的讀者,還是有辦法一直“霸佔”著這本書的——你大可以不還嘛,超期了也不還,只要你權衡之後認為即使交一些超期罰款,長期霸佔這本書也是值得的。規則並不一定總是要被遵守,只要願意付出不遵守規則的代價,那完全可以另闢蹊徑解決問題的。況且現在很多圖書館都有所謂的“減免超期罰款活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這裡你敢說出那個姑娘的名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