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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2096266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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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155567858320
你好,幫你找了文字,你自己再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尊敬的系領導,我因家庭經濟問題,需休學一年(2006-2007學年)
至2007年9月再返校繼續完成學業.
請予批准
姓名:XXX
系:XXX系
2006/06/22
這方面各個學校是不同的,要看你去哪個學校了。
北大的是這樣規定的
第二十二條 研究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停學並保留學籍:
(一)研究生應徵參加華人民解放軍(含華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可停學並保留學籍至退役後一年。
(二)研究生為增加專業實踐經驗或因其它原因需要暫停學業的,可以申請停學並保留學籍,停學時間累計不超過一學年。
(三)一學期請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以上者,必須辦理停學手續,停學時間累計不超過一學年。
停學以學期為單位(應徵入伍可一次性辦理),應由本人於上一學期期末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由導師和所在學院(系、所、中心)主管負責人同意,經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稽核,報研究生院院長批准。屬上述第(三)種情況的,可於學期中間補辦。
經批准停學的研究生應立即辦理離校手續,停學期間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
第二十三條 休學、停學的研究生應按如下程式辦理復學手續:
(一)研究生休學期滿,應在開學前兩週內向學校申請復學。因病休學者應到校醫院複查,複查合格者,由導師和所在學院(系、所、中心)主管負責人在本人申請書上籤署意見,附校醫院保健科複查合格證明書,經研究生培養辦公室稽核,報研究生院院長批准,准予復學,並辦理復學手續。
(二)停學保留學籍的研究生應當在開學前兩週內向學校申請復學,由導師和所在學院(系、所、中心)主管負責人在本人申請書上籤署意見,經研究生培養辦公室稽核,報研究生院院長批准,准予復學,並辦理復學手續。
(三)研究生在休學或停學保留學籍期間如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學校將取消其復學資格。
(四)逾期未辦理復學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學籍,參照第二十五條的有關規定予以退學。
第二十四條 研究生在休學和停學保留學籍期間,不得參加課程考核。學校不對研究生在休學、停學保留學籍期間發生的事故負責。
回覆列表
已經休學大半年,研究生,回頭看看大學本科的時候會是如此安然且愉快我想已經有點忘記了。本人有輕度到中度抑鬱,八年,人格障礙巴拉巴拉一堆看起來恐怖實則也就是那麼回事的東西,不喜社交但是依舊會交到一班朋友,不喜酒桌禮儀,但是處理得師兄導師滿意點頭,終感壓力纏身變得不再想理會周遭。直接原因是在研一一個晚上,我在趕週會PPT,三天大概不眠不休,到完成之際突然腦海蹦出一個問題:這究竟為了什麼,這是你想要的麼?這樣甚為自我的問題。週會結束,被導師表揚,不過那時已經沒有再留在學校的意思。離開的時候跟導師道了歉,解釋了原因,然後再沒有跟任何人交代,就這樣離開了,之後收到很多人聯絡關心,都設定自動回覆表示感謝。因為家裡沒人住,父母在外面工作基本不回來,欣慰自己還有一個可以待著的安心地方,從朋友家抱回寄養的狗狗,開始了一人一狗的與世隔絕。看電影,看書,看日本搞笑綜藝,偶爾自己去買菜做飯,感覺自己孤獨到極限的時候狗狗都會很自覺的吵著出外,遛狗,然後心情得以平復,繼續一人一狗。知道會有一天這種生活會終結,不過依舊想繼續,到終結的時候可能會心跳加速萬不情願,不過知道自己始終會邁步,你們都知道的,獎學金永遠有用完的一天。附:my d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