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路這些拆遷的範圍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規定,一般是看徵收公告的紅線範圍圖,徵收公告會寫明徵收的四至方位,在範圍裡面的屬於拆遷區域的房屋,是應當進行拆遷的。
不在拆遷區域的房屋一般不會進行拆遷,您認為對您的房屋有影響,您可以去申請拆遷。具體同意不同意,需要看政府那邊的態度是什麼。
有的人會說,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障公路執行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組織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為:(一)國道不少於20米;(二)省道不少於15米;(三)縣道不少於10米;(四)鄉道不少於5米。屬於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於30米。公路彎道內側、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築控制區範圍根據安全視距等要求確定。
看這樣,感覺幾十米範圍內都要拆,實際並不是這樣的。這是說公建設好了以後,這幾十個米的範圍是建築控制區,以後不能在建築空置區裡面隨意建設房屋,這個就體現在該《條例》的第十三條。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
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除公路保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築物和地面構築物;公路建築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不得擴建,因公路建設或者保障公路執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注意這一條,在公路建設控制區已經合法建好的建築不得擴建,僅僅只是說不能擴建哦,沒有說必須要拆遷哦,後面一句也說了需要拆遷的才拆遷哦,沒有說控制區域必須全部拆遷哦。什麼是需要拆遷,那就是看政府的紅線範圍圖了。您可隨意找個高速路,坐車去看看,不說您十米了,一兩米的都有。
最後,不在範圍裡,又有實際損害怎麼辦?
實際損害就是因為公路施工房子開裂啊、噪音等,這種情況下,你們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程式索賠哈。
對於公路這些拆遷的範圍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規定,一般是看徵收公告的紅線範圍圖,徵收公告會寫明徵收的四至方位,在範圍裡面的屬於拆遷區域的房屋,是應當進行拆遷的。
不在拆遷區域的房屋一般不會進行拆遷,您認為對您的房屋有影響,您可以去申請拆遷。具體同意不同意,需要看政府那邊的態度是什麼。
有的人會說,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障公路執行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組織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為:(一)國道不少於20米;(二)省道不少於15米;(三)縣道不少於10米;(四)鄉道不少於5米。屬於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於30米。公路彎道內側、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築控制區範圍根據安全視距等要求確定。
看這樣,感覺幾十米範圍內都要拆,實際並不是這樣的。這是說公建設好了以後,這幾十個米的範圍是建築控制區,以後不能在建築空置區裡面隨意建設房屋,這個就體現在該《條例》的第十三條。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
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除公路保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築物和地面構築物;公路建築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不得擴建,因公路建設或者保障公路執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注意這一條,在公路建設控制區已經合法建好的建築不得擴建,僅僅只是說不能擴建哦,沒有說必須要拆遷哦,後面一句也說了需要拆遷的才拆遷哦,沒有說控制區域必須全部拆遷哦。什麼是需要拆遷,那就是看政府的紅線範圍圖了。您可隨意找個高速路,坐車去看看,不說您十米了,一兩米的都有。
最後,不在範圍裡,又有實際損害怎麼辦?
實際損害就是因為公路施工房子開裂啊、噪音等,這種情況下,你們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程式索賠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