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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容百川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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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山刀客
在中國,只有為帝王執筆的才可以稱為“御用寫手”。
其它的人,若無謀逆之心、反骨和抗擊打的能力,還是不要貿然盜用此詞。
當今社會,有錢有勢者,由於才情不濟,又思附庸風雅,常常僱傭代筆,稱為“槍手”“寫手”。由於僱主與代筆之間身份、素養存在巨大差異,買來的“文章”很難與金主匹配。因此,要想流芳千古絕無可能,稍不留神但是真能遺臭萬年!
據我所知:
大部頭的作品,成稿不易,熔鑄畢生心血,除非萬不得已,作者很少出售“署名權”。
倒是評職稱那種“七拼八湊”的論文,還有就是“著名歌唱家”掛名的歌詞,私下買賣較多!一個圖錢,一個謀名,願打願挨倒也相安無事!
御用寫手過去就是專門給帝王寫東西的文書筆手。就像現在的秘書,根據領導的主觀思想起草各類檔案。
個人覺著檔案的質量和寫手有關係。至於積字成文後,主觀思想的影響和寫手沒多大關係,寫手只不過像寫作文那樣,只要不跑題按照領導指示的題綱加以豐滿而已!
他們不像官員的諫言可以干預或指正帝王的專斷,可左右政治動向。
現在社會上的一些演職人員,把僱用為他們寫劇本的筆手,也叫御用寫手!
過去的御用寫手,和現在某些演職人員顧用的御用寫手,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發揮。
過去的寫手是全面展現領導的旨意和主觀思想,而現在的寫手是要給僱主寫出更新穎引人的劇本。
至於那些流芳百世和遺臭萬年話語和過去的寫手沒多大關係。
個人拙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