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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666135698982

    目前停牌在交易所許可權最長是三個月,超過三個月需要證監會同意。就停牌期限這事其實監管也很矛盾,停牌時間過長吧影響市場交易,尤其在股市向上的情況下,股民也總打電話罵街。要是停牌期限太短了吧,重組相關工作又沒準備好,因為停牌期限不夠導致重組流產,股民還是會繼續罵,監管也不願意承擔這個壓力。個人認為,除非特別牛逼的案子,否則三個月就是個底線。從另外角度額依然,若在三個月搞不定的,給你六個月也搞不定,說明停牌時對專案的判斷是有問題的。

    停牌後復牌通常有兩個結果,推出了重組方案和沒有推出重組方案。沒推出方案當然意味著很失敗,市場被忽悠了股價通常向下走,而且根據要求會承諾三個月或者六個月不做。這種承諾要求可以避免上市公司停牌太過隨意,有點懲罰機制的意味。大概就是“重組有風險停牌須謹慎”的意思。假設停牌後推出重組方案,也分為正式方案和預案,都算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至少鎖了股價交易還沒有黃菜。當然,復牌後的工作成果跟交易本身有關,也跟財務顧問經驗和能力有關,有些專案在A券商手中就能一個月出正式方案,可能換成B券商做,三個月才勉強推出預案。

    停牌看似簡單其實是個技術活,不客氣的說很多交易最終流產,跟停牌時點沒有排好有直接關係,停牌時點選擇本質是對交易的判斷和掌控能力。而對於上市公司而言,若不是對併購重組有很強的操作經驗,何時停牌需要聽取專業機構意見,這時候投行就很重要,因為停牌過早和過晚都可能讓專案黃掉。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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