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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朱笑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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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樓市觀察家
我談談自己的觀點吧:在行情不好或者樓盤不好賣情況下,開發商為了刺激銷售加快回款,往往會想方設法比如透過“首付分期”之類的手段來進行促銷,如“X大地產 首付分期14萬 期間可以更名”。
買房首付分期並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購房政策,是打擦邊球。這種手段往往在市場不景氣的時候出現,不愁賣的話哪個開發商還願花這個精力、冒這個風險?對購房者尤其是首付有限的購房者來說的確是挺誘人的“餡餅”,但其中的風險也一定要提防。
對部分首付不足的購房者來說,進入門檻的確降低了,但一定要充分考慮自己的實際支付能力。開發商的首付分期方案,一般會要求購房者與之簽訂墊資協議,購房者一定要充分了解協議中包括的期限、利息、相關責任與義務等內容,同時還得根據自身資金情況,判斷未來一年半你是否能按照約定的節點支付完剩下的兩成房款?否則是要承擔相關違約責任的,有可能落得錢房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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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吳爸爸網路歷險記
買新房房企推出“一成首付,餘款在一年半內付清”的做法對購房者是絕對有好處的,理由如下:
1、一般而言,開發商搞類似這樣的活動,說明房地產市場不是很好,開發商銷售回籠資金有壓力。而在此時推出類似活動,可以說做為一購房者來說,你基本買房買到了最低價。所以說,第一個好處是可以初步判斷:你買到了最低價!
2、對一些普通家庭來說,一成首付都拿的出來,而且會讓那些原本買房搖擺不定的人,下決心買房,促進購房者買房意願。這樣過了若干年之後,買房的人都高興了,房價上漲了。
3、這種付款方式也相當於信用卡消費,讓部分不符合買房條件卻想買房的客戶提前符合買房條件,圓了客戶的買房夢。
所以,怎麼看這樣的付款方式對購房者來說太有利了,也是購房者判斷房價低點的重要標準,如果遇到這種機會,請剛需客戶堅決出手買房不要猶豫,
有一種情況例外:開發商實力很差,注意會有爛尾樓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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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業地產視點
“一成首付,餘下二成在一年內付清”或零首付等被業內稱作“分期付款”,它只是開發商在房地產市場不景氣或為了快速銷售的方式,透過低首付降低購房門檻,由開發商或與其他機構合作墊付其餘另兩成首付款;
“零首付”是指開發商把房價做高,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套取銀行全部購房款的方式(早期比較普遍,因違規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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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馬躍成
這個辦法是違反國家政策的,也是不被允許的,所以主要是法律風險,在房屋交接過程中,出現因為漲價降價等引起的法律糾紛,比較麻煩。對於個人來說,解決了當時資金不足的困難,所以有些購房者是接受這個辦法的,這個時候,還要特別注意簽訂的購房合同有關條款,比如約定的購房日期,交款方式,責任和義務等是不是損害購房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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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豬房論
對購房者來說,其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即相當於首付由三成降為一成,首付壓力減輕了。而剩餘的兩成,則可以分期半年付款。這樣就給了客戶緩衝時間,客戶可以透過其它短期貸款方式籌措資金,實際上也相當於增加了貸款額度。
回覆列表
你好~
開發商推行的一成首付剩餘二成一年半內付清其實對購房者來說有利有弊;
咱們先來說好處,一成首付很好理解就是前期選好房子之後交定金完事只需先付清一成首付款即可定到你滿意的房子,針對個人來說沒有太大的壓力一次性拿出那麼多錢即可訂房。剩餘的兩成首付可以在一年半內準備好就行;可暫緩個人資金壓力~
那麼弊端就是很明顯開發商不會無緣無故的讓你“得了便宜又賣乖”很顯然這也是開發商的一種促銷模式,再者就是剩餘的兩成大多是有利息的,也可能有的沒有就是單純的賣優惠政策搞促銷!不過現在地方政府已經限制房產首付分期了~
希望以上個人解答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