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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安風格

    打老師的理由是20年前打過你,20年後你就報復打老師。看來還想無罪是不可能,20年前的事你能耿耿於懷,惡念重重記了20年。

    打老師的那一刻,你是不是很過癮,很囂張,很瘋狂。知道警方為什麼抓你,涉嫌尋釁滋事罪。

    打老師還居然拍影片,好了,剛好當做犯罪證據法庭上見分曉。如果無罪是不是打老師的事件會更多,這次沒有保護傘,你是成年人!

  • 2 # 彼岸花開bahk288張

    單純從人身傷害角度看,打人者受處罰是應該的。如果判無罪,至少老教師們就危險了,不光是教師,教練、輔導員、助教等所有行業都有可能出現被打者,社會就亂了!

    再說說20年後打老師,即使當年老師打人下手重,那隻能說明他的人品有問題,師德喪失,但這樣的壞人這些年肯定有人已經報復了,絕對不會平靜的過20年的;但是他這20年後動手,可以看出得有多大的決心及報復心才能做到啊;也有可能他是臨時起意動的手,那麼此人更具危險力,隨時有爆發,隨時傷人!

    所以應該判刑!

  • 3 # 使用者李道洪

    應該重判重罰,這個人的心靈扭曲了,20年前的小小懲罰記得清清楚楚,今天非要毆打報復老師,還要拍影片,這樣的人失去了道德,應遭到全社會人的譴責。

  • 4 # 福榮

    中國是有著5000餘年歷史的文明古國,遵師重教歷來是每個人最起碼要遵循的基夲道德,一輩輩傳承。"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老師對學生的管教,有著不可推御的責任。

    誠然,老師也各有秉性,有的性格溫柔,有的脾氣爆躁。後者在管教中,對調皮學生的責罰,有時會感情用事,採取一些過激的做法。但時過境遷,都二十年過去啦,還耿耿於懷的尋機報復,可見施暴者心靈有多齷齪!

    這一事件對年事已高的老師既帶來人身傷害,也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作為律師應站在法律的制高點,對委託當事人,實事求是的依法進行辨護。而不應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進行狡辯。大家也不想看到當年南京扶跌倒老人反被法院判賠的事件重演。有人總結指出,南京彭宇案例的影響,使社會道德倒退不少於二十年。所以大家對這次打老師事件的結局格外關注,都試目以待!

  • 5 # 無根過客

    絕對不能讓他無罪,已經構成傷害罪了,無論如何打人都是不對的,何況是你的傳授知識的老師,小時候不管老師怎麼對待,那是過去式了,總之不能判無罪。

  • 6 # 小龍203984075

    很正常,有仇不報非君子,沒打錯人,也沒動兇器,打的就是你道貌岸然的偽師者,揭穿老師的陰暗一面,法院判有罪也要打回去。

  • 7 # 以然陽光

    男子20年後當街毆打老師,此案定於倆天后開庭,律師將做無罪辯護,為什麼會這樣?

    你不理解,我想信大家都有很多的疑問。

    一,先說男子20年後當街毆打老師這個事件。中國,古代有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之說。中國曆來都有尊師重教的傳統,比如把中國教育出身的孔丘,尊為孔聖人。那就是說父母小時候管教你,可能有不合理的地方,甚至打罵了你,20年以後的你,還要把你父母打一頓不成。

    二,20年前,老師對學習不好的或調皮搗蛋的學生,進行體罰打罵,不像現在一樣,是多麼大的錯誤。你肯定有一定的錯誤,老師才對你體罰。老師沒有不愛護自己的學生的。老師就是教書育人的。就像一棵大樹,你不給它修剪,它難一成為棟樑之才。你見誰家蓋房子是用歪脖子樹做房梁的。

  • 8 # 秀才有理

    做無罪辯護可能只是美好的想法,往最輕的辯護,會折中審批也好。也比輕罪折中能重罪強。當然法律不會折中,我只是說這麼個想法

    20年前,老師打學生,不管是出於什麼目的,是公報私仇也好,是為了教育他,恨鐵不成鋼也好,總之,不管什麼原因,打學生都是不對的,學生當時只能自認倒黴。

    20年後,學生打老師,很明顯是報復心理,雖然我同情學生當年的經歷,但是現在打老師,從道德上講,也是不應該的。從法律上講,一個成年人,必須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共秩序,私自毆打他人,須承擔法律責任,這是毋庸置疑的

  • 9 # 教育領域創作者

    律師這樣辨護是不對的,不管怎樣20年前老師打學生是“正常”的事,可是,過了20年後學生還耿耿於懷來找老師“報仇”,這就是一個道德敗壞的典範案例。根據刑法的規定,雙方打架鬥毆過後再“報仇”的話,那就是犯罪…。這個案例就更不應該這樣做無罪釋放的辨護了…。其實,法律有時會有“平衡”理,不然打官司的肯定會有一方沒有理,那些事律師不懂嗎?那為什麼還給錯的人辨護呢?這就是法律的潛規則…。就看律師是怎樣做辨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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